茶陵县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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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合同公告

茶陵县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合同内容

业主单位((略)方): 茶 (略)

施工单位((略)方):湖南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茶陵 (略) 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 施工及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 (略) 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

2、工程地点: (略) 、 (略) 内;

3、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 月 6 日。

工期: 20 日历天

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不能按期施工,双方可约定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若因(略)方人为原因导致工期延时,(略)方有权扣除(略)方施工费,按总造价的 5% 执行。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大写: (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整,

小写: ¥(略).86元。

2、支付方式: 本工程项目分三年完成资金支付,2023年竣工后支付30%,2024年支付30%,2025年支付40%。

五、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略)方组织人员验收 。

2、验收方式: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验收标准: 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五、双方承诺

1、(略)方应配合(略)方做好施工场内人员安置,对场内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2、(略)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至(略)方。

3、(略)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施工地点关系协调由(略)方负责。

4、(略)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由(略)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略)方承担。

5、(略)方、(略)方通过协议形式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签订。

七、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茶 (略) 内 签订。

八、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略)方、(略)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茶 (略) 提起诉讼。

十、合同自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略) 份,(略)方执 (略) 份,(略)方执 (略) 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略)方、(略)方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方(公章): (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日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茶陵县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合同内容

业主单位((略)方): 茶 (略)

施工单位((略)方):湖南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茶陵 (略) 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 施工及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茶陵 (略) 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第5标段;

2、工程地点: (略) 、 (略) 内;

3、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 月 6 日。

工期: 20 日历天

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不能按期施工,双方可约定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若因(略)方人为原因导致工期延时,(略)方有权扣除(略)方施工费,按总造价的 5% 执行。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大写: (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整,

小写: ¥(略).86元。

2、支付方式: 本工程项目分三年完成资金支付,2023年竣工后支付30%,2024年支付30%,2025年支付40%。

五、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略)方组织人员验收 。

2、验收方式: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验收标准: 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五、双方承诺

1、(略)方应配合(略)方做好施工场内人员安置,对场内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2、(略)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至(略)方。

3、(略)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施工地点关系协调由(略)方负责。

4、(略)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由(略)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略)方承担。

5、(略)方、(略)方通过协议形式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签订。

七、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茶 (略) 内 签订。

八、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略)方、(略)方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茶 (略) 提起诉讼。

十、合同自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略) 份,(略)方执 (略) 份,(略)方执 (略) 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略)方、(略)方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略)方(公章): (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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