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六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示重新公示
2024年第六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示重新公示
(略) (略) 2024年第六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公示)
(招标编号:CG(略)9)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9
(略) (略) 2024年第六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G(略)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因首次公示结束时间不符合要求,故重新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 评标情况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人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边侧智能单元 | 1 | 威胜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2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边侧智能单元 | 2 |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3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低压电能质量测控智能开关设备 | 1 | 浙江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4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低压电能质量测控智能开关设备 | 2 | 浙江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5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计量抄维手持终端配件(电力通信调试底座) | 1 |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6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计量抄维手持终端配件(电力通信调试底座) | 2 | 广东森旭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受理机构: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gczb.*@*ttp://**
异议受理电话:(略)转2转2
三、监督投诉
供应商提出异议后,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发现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或存在廉洁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或异议提出后20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监督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管理科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71-(略)
项目负责人(签名):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2024-12-05
(略) (略) 2024年第六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公示)
(招标编号:CG(略)9)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9
(略) (略) 2024年第六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G(略)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因首次公示结束时间不符合要求,故重新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 评标情况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人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边侧智能单元 | 1 | 威胜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2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边侧智能单元 | 2 |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3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低压电能质量测控智能开关设备 | 1 | 浙江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4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低压电能质量测控智能开关设备 | 2 | 浙江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5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计量抄维手持终端配件(电力通信调试底座) | 1 |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6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工服务(二) | 计量抄维手持终端配件(电力通信调试底座) | 2 | 广东森旭 (略) | 0.(略)元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异议或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受理机构: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gczb.*@*ttp://**
异议受理电话:(略)转2转2
三、监督投诉
供应商提出异议后,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发现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或存在廉洁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在收到异议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或异议提出后20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监督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管理科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71-(略)
项目负责人(签名):
(略) 供应链(广西)有限公司
2024-12-05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