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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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为进一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以及《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了《 (略) 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三级医疗机构及项目》。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报告单上会标注有互认标识“HR”。若群众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且能满足诊疗需要,则无需进行重复检查。

现向社会公布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如下:

一、检查互认项目(3类52项)。

1.普通放射检查(7项)。

(1)数字X成像(DR):胸部、四肢及关节、脊柱(颈椎胸椎、腰椎、骶椎 )、骨盆、腹部(立位、卧位、倒立位)摄片。(2)数字化平板乳腺摄片检查(CC、MLO位)、 (略) 部加压。

2.CT检查(21项)。

(1)头颅平扫。

(2)副鼻窦平扫(轴位及冠状位多平面重建)

(3)鼻咽部平扫+增强。

(4)颈部平扫+增强(颈部CT平扫不作为互认项目)。

(5)胸部平扫(含薄层轴位像 (略) 多平面重建像)

(6)胸部平扫+增强

(7)上腹部平扫+增强(三期扫描)。

(8)中腹部平扫+增强

(9)下腹部平扫+增强

(10)头颈部 CTA。

(11)冠脉 CTA。

(12)肺动脉CTA。

(13)胸腹主 CTA。

(14)左房肺静脉CTA。

(15)双肾孟输尿管膀胱CTU

(16)颈椎间盘CT平扫。

(17)胸椎 CT平扫。

(18)腰椎间盘 CT平扫。

(19)下肢动脉 CTA。

(20)内听道CT平扫。

(21)四肢CT平扫+三维重建+多平面重建

3.MRI检查(24项):

(1)颅脑平扫(T1WI,T2WI,FLAIR,DWI)。

(2)颅脑平扫+增强(T1WI、T2WI、FLAIR,DWI)

(3)垂体(平扫+动态增强)(T1W、T2WI)/(Sag,Cor)。

(4)颈部(平扫)(T1WI、T2WI)/(Tra,Cor)。

(5)颈部(平扫+增强)(T1W、T2WI)/(Tra,sag,Cor )。

(6)脊柱平扫(T1WI、T2WI)/(Tra,Sag)。

(7)脊柱平扫+增强(T1WI、T2WI)/(Tra,Sag、Cor ).(8)上腹部平扫(T1WI、T2W/压脂T2WI)/(Tra,Cor或 Sag、DWI)。

(9)上腹部(平扫+动态增强)(T1W、T2WI/压脂 T2WI)/(Tra,Cor或 Sag、DWI).

(10)下腹部平扫(T1WI、T2WI/压脂T2WI)/(Tra,Cor或 Sag,DWI)。

(11)下腹部(平扫+动态增强)(T1WI、T2WI/压脂T2WI)/(Tra,Cor或Sag,DWI).

(12)双髋关节(T1WI、T2WI、压脂T2WI)/(Tra,Cor)

(13)膝关节(T1WI、T2WI、PDWI或压脂T2WI)/(Cor,Sag、Tra(或重建的Tra)。

(14)乳腺平扫(T1WI、压脂T2WI、DWI)/(Tra、Sag或 Cor )。

(15)乳腺(平扫+动态增强)(T1WI、压脂T2WI、DWI)(Tra、Sag 或 Cor )。

(16)颅脑MRA。

(17)颅脑MRA(增强)。

(18)颅脑MRV。

(19)颅脑MRV(增强)。

(20)颈部 MRA。

(21)颈部MRA(增强)。

(22)内耳平扫(T1WI、T2WI)/(Tra、Cor)。

(23)内耳水成像。

(24)四肢小关节(平扫)(包括肘关节、踝关节、肩关节等)(T1WI、T2WI、PDWI或压脂T2WI)( Cor、Tra+Sag )。

二、检验互认项目(共7大类18小类73项)。

1.临床血液学。

(1)血液一般检验:红细胞计数(RBC)、白细胞计数(WBC)、血小板计数(PLT)、血红蛋白量(Hgb)、血细胞比积(HCT)、红细胞平均体积(MCV);

(2)出凝血检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纤维蛋白原(Fg)。

2.临床体液学。

尿液检查:pH、比重(SG)、蛋白质(PRO)葡萄糖(GLU)酮体(KET)、胆红素(BIL)、尿胆原(URO)、亚硝酸盐(NIT)白细胞酯酶(LEU)潜血(或)红细胞(BLD)。

3.临床化学.

(1)酶及其相关物质: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略)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乳酸脱氢酶(LDH)、碱性磷酸酶(ALP)y-谷氨酰转肽酶(GGT)、肌酸激酶(CK)、a-羟(略)酸脱氢酶(a-HBDH)、淀粉酶(AMS);

(2)蛋白质和低分子含氮化合物:总蛋白(TP)、白蛋白(ALB)、尿酸(UA)、尿素(Urea);

(3)碳水化合物及相关物质:葡萄糖(Glu)、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4)脂质及其相关物质:甘油三酯(TG)、总胆固醇(TC);(5)电解质:钠(Na)、钾(K)、氯(C1)、钙(Ca)、磷(P);(6)无机离子和微量元素:铁(Fe);

(7)下丘脑和垂体激素及相关物质:促(略)状腺刺激激素(TSH);

(8)(略)状腺激素及其结合蛋白检查:游离三碘(略)状原氨酸(FT3)、游离(略)状腺素(FT4)、三碘(略)状原氨酸(T3)、(略)状腺素(T4);

(9)性腺激素及相关物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绒毛膜促性腺激素B(B-HCG )。

4.临床免疫学。

(1)补体/免疫球蛋白/相关蛋白:补体3(C3)、补体 4(C4)、免疫球蛋白G(IgG)免疫球蛋白M(IgM)免疫球蛋白A(IgA);(2)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梅毒螺旋体标志物:抗(略)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略)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抗(略)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Ab)、(略)型肝炎病毒e抗(HBeAg)、抗(略)型肝炎病毒e抗体(HBeAb)、抗(略)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特异性抗体;

(3)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CEA)、(略)胎蛋白(AFP)、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5.临床微生物学

细菌培养+鉴定、药敏试验。

6.红细胞血型。

ABO血型正定型、RhD血型(RhD抗原)、ABO血型反定型。

7.分子诊断。

(略)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ORF1ab)、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E基因)。

温馨提示

若出现以下情况,需要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 (略) 于急诊、急救、重型、危重型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病退、劳动仲裁等鉴定的;

6.国家规定需要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查检验项目;

7.诊治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检查的;

8.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为进一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根据《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以及《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了《 (略) 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三级医疗机构及项目》。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报告单上会标注有互认标识“HR”。若群众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且能满足诊疗需要,则无需进行重复检查。

现向社会公布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如下:

一、检查互认项目(3类52项)。

1.普通放射检查(7项)。

(1)数字X成像(DR):胸部、四肢及关节、脊柱(颈椎胸椎、腰椎、骶椎 )、骨盆、腹部(立位、卧位、倒立位)摄片。(2)数字化平板乳腺摄片检查(CC、MLO位)、 (略) 部加压。

2.CT检查(21项)。

(1)头颅平扫。

(2)副鼻窦平扫(轴位及冠状位多平面重建)

(3)鼻咽部平扫+增强。

(4)颈部平扫+增强(颈部CT平扫不作为互认项目)。

(5)胸部平扫(含薄层轴位像 (略) 多平面重建像)

(6)胸部平扫+增强

(7)上腹部平扫+增强(三期扫描)。

(8)中腹部平扫+增强

(9)下腹部平扫+增强

(10)头颈部 CTA。

(11)冠脉 CTA。

(12)肺动脉CTA。

(13)胸腹主 CTA。

(14)左房肺静脉CTA。

(15)双肾孟输尿管膀胱CTU

(16)颈椎间盘CT平扫。

(17)胸椎 CT平扫。

(18)腰椎间盘 CT平扫。

(19)下肢动脉 CTA。

(20)内听道CT平扫。

(21)四肢CT平扫+三维重建+多平面重建

3.MRI检查(24项):

(1)颅脑平扫(T1WI,T2WI,FLAIR,DWI)。

(2)颅脑平扫+增强(T1WI、T2WI、FLAIR,DWI)

(3)垂体(平扫+动态增强)(T1W、T2WI)/(Sag,Cor)。

(4)颈部(平扫)(T1WI、T2WI)/(Tra,Cor)。

(5)颈部(平扫+增强)(T1W、T2WI)/(Tra,sag,Cor )。

(6)脊柱平扫(T1WI、T2WI)/(Tra,Sag)。

(7)脊柱平扫+增强(T1WI、T2WI)/(Tra,Sag、Cor ).(8)上腹部平扫(T1WI、T2W/压脂T2WI)/(Tra,Cor或 Sag、DWI)。

(9)上腹部(平扫+动态增强)(T1W、T2WI/压脂 T2WI)/(Tra,Cor或 Sag、DWI).

(10)下腹部平扫(T1WI、T2WI/压脂T2WI)/(Tra,Cor或 Sag,DWI)。

(11)下腹部(平扫+动态增强)(T1WI、T2WI/压脂T2WI)/(Tra,Cor或Sag,DWI).

(12)双髋关节(T1WI、T2WI、压脂T2WI)/(Tra,Cor)

(13)膝关节(T1WI、T2WI、PDWI或压脂T2WI)/(Cor,Sag、Tra(或重建的Tra)。

(14)乳腺平扫(T1WI、压脂T2WI、DWI)/(Tra、Sag或 Cor )。

(15)乳腺(平扫+动态增强)(T1WI、压脂T2WI、DWI)(Tra、Sag 或 Cor )。

(16)颅脑MRA。

(17)颅脑MRA(增强)。

(18)颅脑MRV。

(19)颅脑MRV(增强)。

(20)颈部 MRA。

(21)颈部MRA(增强)。

(22)内耳平扫(T1WI、T2WI)/(Tra、Cor)。

(23)内耳水成像。

(24)四肢小关节(平扫)(包括肘关节、踝关节、肩关节等)(T1WI、T2WI、PDWI或压脂T2WI)( Cor、Tra+Sag )。

二、检验互认项目(共7大类18小类73项)。

1.临床血液学。

(1)血液一般检验:红细胞计数(RBC)、白细胞计数(WBC)、血小板计数(PLT)、血红蛋白量(Hgb)、血细胞比积(HCT)、红细胞平均体积(MCV);

(2)出凝血检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纤维蛋白原(Fg)。

2.临床体液学。

尿液检查:pH、比重(SG)、蛋白质(PRO)葡萄糖(GLU)酮体(KET)、胆红素(BIL)、尿胆原(URO)、亚硝酸盐(NIT)白细胞酯酶(LEU)潜血(或)红细胞(BLD)。

3.临床化学.

(1)酶及其相关物质: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略)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乳酸脱氢酶(LDH)、碱性磷酸酶(ALP)y-谷氨酰转肽酶(GGT)、肌酸激酶(CK)、a-羟(略)酸脱氢酶(a-HBDH)、淀粉酶(AMS);

(2)蛋白质和低分子含氮化合物:总蛋白(TP)、白蛋白(ALB)、尿酸(UA)、尿素(Urea);

(3)碳水化合物及相关物质:葡萄糖(Glu)、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4)脂质及其相关物质:甘油三酯(TG)、总胆固醇(TC);(5)电解质:钠(Na)、钾(K)、氯(C1)、钙(Ca)、磷(P);(6)无机离子和微量元素:铁(Fe);

(7)下丘脑和垂体激素及相关物质:促(略)状腺刺激激素(TSH);

(8)(略)状腺激素及其结合蛋白检查:游离三碘(略)状原氨酸(FT3)、游离(略)状腺素(FT4)、三碘(略)状原氨酸(T3)、(略)状腺素(T4);

(9)性腺激素及相关物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绒毛膜促性腺激素B(B-HCG )。

4.临床免疫学。

(1)补体/免疫球蛋白/相关蛋白:补体3(C3)、补体 4(C4)、免疫球蛋白G(IgG)免疫球蛋白M(IgM)免疫球蛋白A(IgA);(2)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梅毒螺旋体标志物:抗(略)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略)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抗(略)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Ab)、(略)型肝炎病毒e抗(HBeAg)、抗(略)型肝炎病毒e抗体(HBeAb)、抗(略)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特异性抗体;

(3)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CEA)、(略)胎蛋白(AFP)、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5.临床微生物学

细菌培养+鉴定、药敏试验。

6.红细胞血型。

ABO血型正定型、RhD血型(RhD抗原)、ABO血型反定型。

7.分子诊断。

(略)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ORF1ab)、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E基因)。

温馨提示

若出现以下情况,需要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 (略) 于急诊、急救、重型、危重型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病退、劳动仲裁等鉴定的;

6.国家规定需要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查检验项目;

7.诊治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检查的;

8.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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