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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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313

二、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南京土壤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南 (略) (略) 71号

成交金额:(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等(如国家、省下达新的技术要求,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 (略)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制, (略) 级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和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三大部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 31日前完成验收并移交所有资料。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朝阳(组长)、王晓光、陈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1.(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海大道3115号

联系人:陈华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合德勤 (略)

地 址: (略) (略) 1599号仁合大厦7楼

联系人:刘成成、李侠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采购人),刘成成、李侠(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略),(略)、(略)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313

二、项目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南京土壤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南 (略) (略) 71号

成交金额:(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等(如国家、省下达新的技术要求,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 (略) 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制, (略) 级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和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三大部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 31日前完成验收并移交所有资料。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朝阳(组长)、王晓光、陈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1.(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海大道3115号

联系人:陈华

联系方式:05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合德勤 (略)

地 址: (略) (略) 1599号仁合大厦7楼

联系人:刘成成、李侠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采购人),刘成成、李侠(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略),(略)、(略)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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