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智能采血服务系统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 其他终端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 | 2 | 智能采血系统 | 其他终端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 | 3 | 智能接待服务系统 | 其他终端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 | 4 | 智能献血自助服务系统 | 其他终端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零*万*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略) | 套 | AT-IMOP01B | 傲天医疗 深圳 | 1 | * | * | 无 | 2 | 智能采血系统 | 套 | AT-IBCS01I | 傲天医疗 深圳 | 3 | * | * | 无 | 3 | 智能接待服务系统 | 套 | AT-IRSS01S | 傲天医疗 深圳 | 2 | * | * | 无 | 4 | 智能献血自助服务系统 | 套 | AT-ISTS01S | 傲天医疗 深圳 | 2 | * | * | 无 | 合计金额 | * | 无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3.2 履行地点:长沙血液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方负责产品到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方负责产品在储备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方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交货时*方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的中文手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货到开箱验收合格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最终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设备运行完好,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长 (略) 支行(长沙 (略) :*2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方提供项目整体原厂质保5年(含备品、备件服务)。 5.2.2软件升级:*方提供终身软件升级服务。开放设备数据端口,配合*方完成信息数据对接。 5.2.3所投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方负责;*方与*方签定合同之前,*方提供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响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以及对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需体现投标文件响应的质保年限),否则*方有权拒绝签定合同并中止本项目采购。 5.2.4售后服务,*方提供的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2.5*方提供的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5.2.6系统维护:*方制定定期维护计划 5.2.7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方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2.8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方负责承担(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方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2.9培训:*方按*方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提供服务承诺书及人员培训方案。 5.2.10备品备件:*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易损件)。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方保证*方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 5.2.11特殊工具:*方向*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5.2.12*方提供详细配置清单、易耗品清单及单价,提供所投产品厂方技术参数、彩色图片。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 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的相关手续资料核对数量、出库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等进行全面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投标响应文件及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由*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需完成设备的校准报告以及性能验证报告。费用由*方承担。 3验收过程产生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方承担。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5 *方与*方双方签署采购货物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 量保证期。 6 投标文件作为邀约的一部分,同时视作供货内容依据。 7验收地点:*方指定的产品安装地。 8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将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 (略) 罚。 9因*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方负责。 10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进行验收。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方的权利和义务6.1.1*方有权要求*方按照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承诺进行约。 6.1.2*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方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 6.1.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6.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6.2*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方有权要求*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6.2.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6.2.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6.2.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严重违约导致*方宣布解除合同的,应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的20%计算。 7.5*方收到*方发出的借告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属于本条中约定的严重违约的情形,*方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货款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方解除本合同不影响违约责任的履行: 7.5.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 7.5.2*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导致*方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 7.5.3*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主要义务导致*方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 7.5.4保修期内*方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方可自行维修并向*方追偿相关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2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二段509号 | 地址: | (略) (略) 三一大道203号万煦园A15栋515、51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