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新工房小学LED屏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马鞍山市新工房小学LED屏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TC-11-(略)
二、项目名称: (略) 新工房小学LED屏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金色新天地3栋1024号
中标金额(元):(略).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室外全彩LED显示屏 品牌:GKGD高科光电 规格型号:(略) 数量:38.5㎡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恩霞、何良红、(略)传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宸建设 (略) 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33号
联系人:(略)老师 电话:0555-(略)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宸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东湖蓝郡2栋222室
联系人:翁玉芳 电话:0555-(略)
一、项目编号:AHTC-11-(略)
二、项目名称: (略) 新工房小学LED屏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金色新天地3栋1024号
中标金额(元):(略).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室外全彩LED显示屏 品牌:GKGD高科光电 规格型号:(略) 数量:38.5㎡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恩霞、何良红、(略)传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宸建设 (略) 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33号
联系人:(略)老师 电话:0555-(略)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宸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东湖蓝郡2栋222室
联系人:翁玉芳 电话:055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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