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成交公告[项目
贾汪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成交公告[项目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22T | (略) (略) (略) 2号江苏省地理信息产业园 (略) 16栋 | 87.95(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略) (略) 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 (略) 、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成果及现有资料,对照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情况,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更新形成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 同时为减轻2024年年度集中变更举证的工作压力,结合自然资源管理要求工作,开展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管理项目需要和各级组织的相关监测、巡查等工作,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最终按照统一的日常变更调查技术要求、数据组织方式、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形成日常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并整理上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侯飞、赵亚楠、李恒宝
收取标准: (略) 政府采购协会印发的《 (略)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代理费金额:人民币*.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定标日期:2024年12月09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自然资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7号
联系人:梁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城 (略)
单位地址: (略) 安 (略) 北侧1幢018室
联系人:陈称称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称称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22T | (略) (略) (略) 2号江苏省地理信息产业园 (略) 16栋 | 87.95(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 (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略) (略) 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 (略) 、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成果及现有资料,对照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情况,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更新形成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 同时为减轻2024年年度集中变更举证的工作压力,结合自然资源管理要求工作,开展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管理项目需要和各级组织的相关监测、巡查等工作,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最终按照统一的日常变更调查技术要求、数据组织方式、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形成日常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并整理上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侯飞、赵亚楠、李恒宝
收取标准: (略) 政府采购协会印发的《 (略)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代理费金额:人民币*.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定标日期:2024年12月09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自然资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7号
联系人:梁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城 (略)
单位地址: (略) 安 (略) 北侧1幢018室
联系人:陈称称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称称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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