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新开自采【2024年】34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新芜经 (略) 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70总部基地31号3楼402室(江 (略) )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新芜经 (略) 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包安徽新芜经 (略) 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本项 (略) (略) , (略)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略) 新落户企业配套服务项目、 (略) (略) 维修项目、 (略) (略) 向 (略) 工程;共四个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濮思胜、曹东海、王昭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集镇风貌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光 (略) 千家堰河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新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 (略) 管理委员会(鸠兹大道与新芜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略)
采购人:安徽新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4年12月09日
一、项目编号:新开自采【2024年】34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新芜经 (略) 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70总部基地31号3楼402室(江 (略) )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新芜经 (略) 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
服务范围:包安徽新芜经 (略) 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咨询设计(二次)。本项 (略) (略) , (略)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略) 新落户企业配套服务项目、 (略) (略) 维修项目、 (略) (略) 向 (略) 工程;共四个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濮思胜、曹东海、王昭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集镇风貌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光 (略) 千家堰河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新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 (略) 管理委员会(鸠兹大道与新芜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略)
采购人:安徽新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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