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年度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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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年度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2024-2025年度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度 (略) 检路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宝龙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蜀山新产 (略) 18号研发四楼

中标金额:75 元/辆(台次)

评审报价:75 元/辆(台次)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2024-2025年度 (略) 检路查服务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号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其余相关要求及条款均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倪小龙、郑璕、#雪梅、陈超、左秀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宁国华弘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6号、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6号

联系方式:方工,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付工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宁国华弘 (略)

2024年12月10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安徽省宁国市2024-2025年度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度 (略) 检路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宝龙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蜀山新产 (略) 18号研发四楼

中标金额:75 元/辆(台次)

评审报价:75 元/辆(台次)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2024-2025年度 (略) 检路查服务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号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其余相关要求及条款均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倪小龙、郑璕、#雪梅、陈超、左秀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宁国华弘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6号、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6号

联系方式:方工,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付工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宁国华弘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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