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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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004-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略) 东 (略)  

地 址: (略) (略) 道义北大街59- (略) 412-B120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活动承接主体要求 (一)全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 (略) 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传统戏曲民间班社等。 (二)须具有法人资格和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三)须在近3 (略) 县政府举办的重大戏曲类惠民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做好活动安全等工作,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结合活动规模,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活动内容、数量及标准 (一)活动内容 京剧、评剧、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等省内各类戏曲剧种的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 (二)活动数量 原则上,每市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全省共208场次。场次安排向乡村旅游重点村适当倾斜。鼓励 (略) 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贫困、 (略) 进行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 (三)活动标准 1.活动地点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每个乡镇演出不超过2场,且须安排在不同村。往年已经安排过演出的乡镇,2024年原则上不予安排。 2.演出(培训)人员需10人以上。 3.活动时长60分钟以上。 4.演出(普及和培训)内容为一部传统剧目或选段、片段、折子戏等。每场演出应有整体性、完整性,结构合理。 5.演员应带妆演出。鼓励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 (四)活动经费 每场活动经费0.*元。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按需点单。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略) 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乡镇文化站组织农村群众开展调查问卷,提供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贴合需求信息,提供综合建议(附件1)。 2.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 3.签订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合同。 4.发布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信息。 (二)演出和反馈 1.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活动承接主体对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演出地点和时间,并与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2.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并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推广,让更多群众获取演出信息,并踊跃参与。

履约要求: 一、活动承接主体要求 (一)全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 (略) 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传统戏曲民间班社等。 (二)须具有法人资格和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三)须在近3 (略) 县政府举办的重大戏曲类惠民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做好活动安全等工作,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结合活动规模,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活动内容、数量及标准 (一)活动内容 京剧、评剧、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等省内各类戏曲剧种的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 (二)活动数量 原则上,每市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全省共208场次。场次安排向乡村旅游重点村适当倾斜。鼓励 (略) 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贫困、 (略) 进行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 (三)活动标准 1.活动地点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每个乡镇演出不超过2场,且须安排在不同村。往年已经安排过演出的乡镇,2024年原则上不予安排。 2.演出(培训)人员需10人以上。 3.活动时长60分钟以上。 4.演出(普及和培训)内容为一部传统剧目或选段、片段、折子戏等。每场演出应有整体性、完整性,结构合理。 5.演员应带妆演出。鼓励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 (四)活动经费 每场活动经费0.*元。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按需点单。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略) 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乡镇文化站组织农村群众开展调查问卷,提供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贴合需求信息,提供综合建议(附件1)。 2.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 3.签订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合同。 4.发布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信息。 (二)演出和反馈 1.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活动承接主体对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演出地点和时间,并与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2.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并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推广,让更多群众获取演出信息,并踊跃参与。

履约期限: 2024年11月下旬前

履约地点: 按采购要求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周丹、朱学武、苏莹莹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004-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略) 东 (略)  

地 址: (略) (略) 道义北大街59- (略) 412-B120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活动承接主体要求 (一)全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 (略) 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传统戏曲民间班社等。 (二)须具有法人资格和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三)须在近3 (略) 县政府举办的重大戏曲类惠民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做好活动安全等工作,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结合活动规模,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活动内容、数量及标准 (一)活动内容 京剧、评剧、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等省内各类戏曲剧种的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 (二)活动数量 原则上,每市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全省共208场次。场次安排向乡村旅游重点村适当倾斜。鼓励 (略) 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贫困、 (略) 进行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 (三)活动标准 1.活动地点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每个乡镇演出不超过2场,且须安排在不同村。往年已经安排过演出的乡镇,2024年原则上不予安排。 2.演出(培训)人员需10人以上。 3.活动时长60分钟以上。 4.演出(普及和培训)内容为一部传统剧目或选段、片段、折子戏等。每场演出应有整体性、完整性,结构合理。 5.演员应带妆演出。鼓励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 (四)活动经费 每场活动经费0.*元。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按需点单。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略) 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乡镇文化站组织农村群众开展调查问卷,提供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贴合需求信息,提供综合建议(附件1)。 2.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 3.签订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合同。 4.发布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信息。 (二)演出和反馈 1.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活动承接主体对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演出地点和时间,并与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2.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并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推广,让更多群众获取演出信息,并踊跃参与。

履约要求: 一、活动承接主体要求 (一)全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 (略) 校演出团队、优秀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传统戏曲民间班社等。 (二)须具有法人资格和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三)须在近3 (略) 县政府举办的重大戏曲类惠民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做好活动安全等工作,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结合活动规模,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二、活动内容、数量及标准 (一)活动内容 京剧、评剧、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等省内各类戏曲剧种的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 (二)活动数量 原则上,每市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全省共208场次。场次安排向乡村旅游重点村适当倾斜。鼓励 (略) 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贫困、 (略) 进行演出、戏曲艺术普及和培训,与农村戏曲团队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 (三)活动标准 1.活动地点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每个乡镇演出不超过2场,且须安排在不同村。往年已经安排过演出的乡镇,2024年原则上不予安排。 2.演出(培训)人员需10人以上。 3.活动时长60分钟以上。 4.演出(普及和培训)内容为一部传统剧目或选段、片段、折子戏等。每场演出应有整体性、完整性,结构合理。 5.演员应带妆演出。鼓励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和知名戏曲票友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讲解戏曲知识,开展戏曲辅导。 (四)活动经费 每场活动经费0.*元。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按需点单。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略) 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乡镇文化站组织农村群众开展调查问卷,提供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贴合需求信息,提供综合建议(附件1)。 2.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 3.签订戏曲进乡村演出(培训)合同。 4.发布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信息。 (二)演出和反馈 1.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活动承接主体对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演出地点和时间,并与演出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2.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并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推广,让更多群众获取演出信息,并踊跃参与。

履约期限: 2024年11月下旬前

履约地点: 按采购要求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周丹、朱学武、苏莹莹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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