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永兴镇基层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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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永兴镇基层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浦城县永兴 (略) 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8001

浦城县永兴 (略) 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于2024年12月10日 (略)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永兴 (略) 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浦城县永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516.*元,(其中暂列金*.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 元);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杨品春(组长)、周华、孙荣娟、黄继英 、潘洪美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 (略)

项目负责人:杨小玲证书编号:闽 *2

投标报价:*元

工期:总工期为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 (略)

项目负责人:杨小玲 证书编号:闽 *2

投标报价:*元

工期:总工期为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城县永 (略)

地址:浦城县永 (略) 55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廖程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骏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嘉瑞大厦8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 系 人:廖丽梅

8、异议提出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浦城县住房和 (略)

地址:浦城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599-*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浦城县永兴 (略) 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8001

浦城县永兴 (略) 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于2024年12月10日 (略)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永兴 (略) 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浦城县永 (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516.*元,(其中暂列金*.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 元);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杨品春(组长)、周华、孙荣娟、黄继英 、潘洪美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 (略)

项目负责人:杨小玲证书编号:闽 *2

投标报价:*元

工期:总工期为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5、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 (略)

项目负责人:杨小玲 证书编号:闽 *2

投标报价:*元

工期:总工期为7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城县永 (略)

地址:浦城县永 (略) 55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廖程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骏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嘉瑞大厦80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 系 人:廖丽梅

8、异议提出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浦城县住房和 (略)

地址:浦城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599-*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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