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驾驶员航拍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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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驾驶员航拍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朝力等共 39 名人员,经无人机驾驶员(航拍)-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均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

上述公示对象如有问题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在公示期内,可向浙江安防 (略) 纪检室书面、口头或电话举报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 (略) 理。

举报电话:0577-#

浙江安防 (略) 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微信图片_#.png

#朝力等共 39 名人员,经无人机驾驶员(航拍)-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均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

上述公示对象如有问题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在公示期内,可向浙江安防 (略) 纪检室书面、口头或电话举报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 (略) 理。

举报电话:0577-#

浙江安防 (略) 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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