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2024年老旧小区县城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II标段-I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川县2024年老旧小区县城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II标段-I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2024年 (略) ( (略) )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II标段-III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灵川县住房和 (略)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住房和 (略)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灵 (略) (略) (略) 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灵川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I标;2.灵川县 (略) 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III标;3.灵川县 (略) 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IV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灵川县2022年 (略) ( (略) )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 (略) (略) 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 (略) (广西.桂林)http://**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 (略)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 (略)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项目名称 | 灵川县2024年 (略) ( (略) )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II标段-III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灵川县住房和 (略)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住房和 (略)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对灵 (略) (略) (略) 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灵川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I标;2.灵川县 (略) 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III标;3.灵川县 (略) 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IV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灵川县2022年 (略) ( (略) )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 (略) (略) 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I标段)。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 (略)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 (略) (广西.桂林)http://**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 (略)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 (略)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招标
|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