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东区银江镇一品两中心分拣中心改造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东区银江镇一品两中心分拣中心改造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 (略) 建〔2022〕16号)要求,经县(区)组织初验, (略) (略) 通过外聘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于2024年4月19 (略) 银江镇一品两中心分拣中心改造项目进行了复验。
验收中,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支付凭证不完善,要求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整改,11月25日,专家组签署了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因该项目计划投资#元,实际完成投资#元,完成率81%。按照《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中第十六条“实际投资额不能低于计划投资额的80%,且财政资金支持金额须同比例调减”规定,建议同比例扣减支持资金5.#元,按照《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减资 (略) 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现按程 (略) 银江镇一品两中心分拣中心改造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 (略) (略) 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略) 机关党办:0812-#, (略) 建科:0812-#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 (略) 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 (略) 建〔2022〕16号)要求,经县(区)组织初验, (略) (略) 通过外聘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于2024年4月19 (略) 银江镇一品两中心分拣中心改造项目进行了复验。
验收中,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支付凭证不完善,要求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整改,11月25日,专家组签署了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因该项目计划投资#元,实际完成投资#元,完成率81%。按照《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中第十六条“实际投资额不能低于计划投资额的80%,且财政资金支持金额须同比例调减”规定,建议同比例扣减支持资金5.#元,按照《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减资 (略) 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现按程 (略) 银江镇一品两中心分拣中心改造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 (略) (略) 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略) 机关党办:0812-#, (略) 建科: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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