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
二、项目名称: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之悦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鸿越大道以北、 (略) 以东(鸿运商务楼)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品牌:金龙牌 规格型号:XMQ6106AGBEVL41 数量:5台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曹中、杨根莲、张录鹤、赵小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元以下部分(包括#元)按1.5%收取,#元至#元部分(包括#元)按1.1%收取,#元至#元部分(包括#元)按0.8%]的80%计费;
2、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国有资本投资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财富大 (略) (略) 泾县农商行大厦15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董工
电话:0563-#、0563-#/#
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2024年12月11日
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
二、项目名称: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之悦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鸿越大道以北、 (略) 以东(鸿运商务楼)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品牌:金龙牌 规格型号:XMQ6106AGBEVL41 数量:5台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曹中、杨根莲、张录鹤、赵小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元以下部分(包括#元)按1.5%收取,#元至#元部分(包括#元)按1.1%收取,#元至#元部分(包括#元)按0.8%]的80%计费;
2、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国有资本投资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财富大 (略) (略) 泾县农商行大厦15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董工
电话:0563-#、0563-#/#
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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