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和高低床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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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和高低床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1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和高低床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预算金额:#.00元
2.采购需求:
2.1采购需求: (略) 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5460套,高低床1300张;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采购参数;
2.4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密公开采购-2024-61-1 (略) 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5460套,高低床1300张 郑州 (略) (略) (略) 龙潭大桥东侧 2,#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军、彭中华、王林彬、王明、周帅(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4.2分;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5 ,联系人:司建功,电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9号
联系人:肖德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联系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1211.pdf
被推荐理由-1211.pdf
分项报价表-1211.pdf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1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和高低床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预算金额:#.00元
2.采购需求:
2.1采购需求: (略) 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5460套,高低床1300张;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采购参数;
2.4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密公开采购-2024-61-1 (略) 实验高中等部分学校采购课桌凳5460套,高低床1300张 郑州 (略) (略) (略) 龙潭大桥东侧 2,#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军、彭中华、王林彬、王明、周帅(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4.2分;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5 ,联系人:司建功,电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9号
联系人:肖德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联系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1211.pdf
被推荐理由-1211.pdf
分项报价表-1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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