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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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略) 9c9ab91c-b75b-4(略)-a53c02b13a31 2024-12-11 10:0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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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略)

二、项目名称: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之悦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鸿越大道以北、 (略) 以东(鸿运商务楼)

中标金额:(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品牌:金龙牌

规格型号:XMQ6106AGBEVL41

数量:5台

单价:(略).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曹中、杨根莲、张录鹤、赵小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略)元以下部分(包括(略)元)按1.5%收取,(略)元至(略)元部分(包括(略)元)按1.1%收取,(略)元至(略)元部分(包括(略)元)按0.8%]的80%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略)、0563-(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国有资本投资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财富大 (略) (略) 泾县农商行大厦15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

联系方式: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董工

电话:0563-(略)、0563-(略)/(略)

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2024年12月11日

,安徽, (略) ,宣城,0563-
(略) 9c9ab91c-b75b-4(略)-a53c02b13a31 2024-12-11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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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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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略)

二、项目名称:泾县 (略)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之悦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 (略) 鸿越大道以北、 (略) 以东(鸿运商务楼)

中标金额:(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品牌:金龙牌

规格型号:XMQ6106AGBEVL41

数量:5台

单价:(略).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曹中、杨根莲、张录鹤、赵小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略)元以下部分(包括(略)元)按1.5%收取,(略)元至(略)元部分(包括(略)元)按1.1%收取,(略)元至(略)元部分(包括(略)元)按0.8%]的80%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0563-(略)、0563-(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国有资本投资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财富大 (略) (略) 泾县农商行大厦15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 (略)

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

联系方式: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泾州 (略)

地址:泾县泾川 (略) (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董工

电话:0563-(略)、0563-(略)/(略)

泾县 (略)

安徽泾州 (略)

2024年12月11日

,安徽, (略) ,宣城,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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