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中标结果
车辆租赁中标结果
该项目系 (略) (略) 为解决用车需求,租赁2部车辆(配备2位司机)用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项目为期1年,总预算约#元,现将该公司遴选车辆租赁单位的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元(含税)。
(1)可供租赁车辆数量:2部小车(5座),车辆首选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2)可供租赁车辆车况:汽车(油车):车龄5年以内,行车里程#公里以内,小车排气量1.5升及以上,购置费#以上;新能源汽车(含混动):车龄3年以内,行车里程数#公里以内,车辆应具备有纯电NEDC500公里或混动800公里以上续航,购置费#元以上;
以上可供租赁车辆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元,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租赁新能源汽车;
(3)可供租赁车辆应为报价单位自有全资车辆,不得为第三方车辆或有其它债务争议的车辆;
(4)车辆全额保险费、年检费、税费、维修费、保养费、违章罚款 (略) 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费、充电费、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方支付;
(5)司机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6)工作时长:每周6个工作日;
(7)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
(8)租赁单价:汽车租赁费用(包含保险、年检、维修等费用)与司机服务费用合计每月不超过#元:其中车辆租赁费最高限价3000元/月/辆,其他费用最高限价7000元/月(包含司机人员服务费、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维修、违章罚款等费用)。
(1)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清单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3)按要求密封装袋;
(4)递交投标资料时请附上投标承诺书,如无法提供承诺书,视为废标。
中标结果:福州 (略)
公示日期:2024-12-11至2024-12-1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略) (略)
办公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9层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项目咨询:林工,联系电话:#
该项目系 (略) (略) 为解决用车需求,租赁2部车辆(配备2位司机)用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项目为期1年,总预算约#元,现将该公司遴选车辆租赁单位的开标结果公示如下:
#元(含税)。
(1)可供租赁车辆数量:2部小车(5座),车辆首选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2)可供租赁车辆车况:汽车(油车):车龄5年以内,行车里程#公里以内,小车排气量1.5升及以上,购置费#以上;新能源汽车(含混动):车龄3年以内,行车里程数#公里以内,车辆应具备有纯电NEDC500公里或混动800公里以上续航,购置费#元以上;
以上可供租赁车辆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元,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租赁新能源汽车;
(3)可供租赁车辆应为报价单位自有全资车辆,不得为第三方车辆或有其它债务争议的车辆;
(4)车辆全额保险费、年检费、税费、维修费、保养费、违章罚款 (略) 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费、充电费、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方支付;
(5)司机驾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6)工作时长:每周6个工作日;
(7)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
(8)租赁单价:汽车租赁费用(包含保险、年检、维修等费用)与司机服务费用合计每月不超过#元:其中车辆租赁费最高限价3000元/月/辆,其他费用最高限价7000元/月(包含司机人员服务费、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维修、违章罚款等费用)。
(1)加盖企业公章的报价清单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3)按要求密封装袋;
(4)递交投标资料时请附上投标承诺书,如无法提供承诺书,视为废标。
中标结果:福州 (略)
公示日期:2024-12-11至2024-12-1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略) (略)
办公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9层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项目咨询:林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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