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略) (略) (略) (略) 3号、5号互联宝地徽园B3栋3层B3309单元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30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和昌 (略) 合肥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同安街 (略) 3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袁缘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 (略) 上投诉系统或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 (略) 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和昌 (略) 合肥分公司
安徽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和昌都汇华府20幢电梯维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略) (略) (略) (略) 3号、5号互联宝地徽园B3栋3层B3309单元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30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和昌 (略) 合肥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同安街 (略) 3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袁缘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 (略) 上投诉系统或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 (略) 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和昌 (略) 合肥分公司
安徽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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