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东街排洪管道清淤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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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东街排洪管道清淤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X#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顺城东街排洪管道清淤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9-14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顺城东街排洪管道清淤项目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付款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原合同第 4.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结算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接到材料14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后于14日内将结算资料提交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发包人将结算资料提交评审单位进行评审),最终结算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评审结算完成后 20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评审结果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现变更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达到送审条件,支付合同价款的 70%。评审完成后,按照评审造价的97%支付工程款,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二、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略) 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变更日期: 2024-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 话:#


五、附件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X#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顺城东街排洪管道清淤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9-14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顺城东街排洪管道清淤项目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付款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原合同第 4.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结算相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接到材料14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后于14日内将结算资料提交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发包人将结算资料提交评审单位进行评审),最终结算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评审结算完成后 20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评审结果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现变更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达到送审条件,支付合同价款的 70%。评审完成后,按照评审造价的97%支付工程款,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二、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略) 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变更日期: 2024-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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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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