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行政服务中心年房屋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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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行政服务中心年房屋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LBWCG-2024-06

二、项目名称: (略) 行政服务中心2024-2025年房屋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盈佳房屋租赁中心(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 (略) 博 (略) 2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行政服务中心2024-2025年房屋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响应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国会、王平、葛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旭麟建设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镇东誉城SOHO公寓2栋1505室,联系电话:0555-(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提出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博 (略)

联系人:葛伟

联系方式:055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旭麟建设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镇东誉城SOHO公寓2栋1505室

联系方式:055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宁

电话:(略)

一、项目编号:AHXLBWCG-2024-06

二、项目名称: (略) 行政服务中心2024-2025年房屋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盈佳房屋租赁中心(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 (略) 博 (略) 2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行政服务中心2024-2025年房屋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响应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国会、王平、葛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旭麟建设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镇东誉城SOHO公寓2栋1505室,联系电话:0555-(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提出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博 (略)

联系人:葛伟

联系方式:055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旭麟建设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镇东誉城SOHO公寓2栋1505室

联系方式:055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宁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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