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维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公务车辆维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齐齐哈尔龙 (略) | 黑龙江 (略) (略) 齐富便道46-1号 | (略) |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广通汽车保修厂 | (略) (略) 28号楼B单元底层 | (略) |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湖滨进口汽车保修厂 | 黑龙 (略) (略) | (略) |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服务类(齐齐哈尔龙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小型车辆维修 | (略) (略) 公务车辆维修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 (一)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并对检查检修的故障免工时费,如保养更换机油三滤、防冻液、玻璃水雨刮片、助力油、刹车片、变速箱油等。 (二)中标供应商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能在工作时间半小时,非工作时间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三)中标供应商需具备派驻维修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去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修车服务。修车必要设备需由中标供应商自备。 (四)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五)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汽车配件、耗材进货台账制度,使用配件和耗材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六)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规定的工时内完成,中型维修3天内完成,整车大修时间不超过7天,总成大修不超过10天。 (七)车辆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30日内),若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八)中标供应商应为车辆大修提供一年质保期,在此期间车辆返修费用由修理厂家承担。 (九)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优先免费返修。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制度(汽车小修、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十)特殊情形的车辆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 1、采购人新购置的车辆,在其约定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或供应商指定维修企业(4S 店)进行维修保养; 2、发生故障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 (略) 进行维修;如中标供应商无能力维修的应出具书面证明,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供应商以外 (略) 进行维修;3、采购人有能力自行维修的车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维修。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 | (一)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国家交通部、黑龙江省、 (略) 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在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由于采购人人为因素除外)。经济损失按事故大小按有关法定标准执行。 (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全新原厂配件,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采购人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维修技术、工艺或维修材料的缺陷 以及其他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规定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根据 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四)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人可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略) |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服务类( (略) 广通汽车保修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运兵车辆维修 | (略) (略) 公务车辆维修 | (一)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并对检查检修的故障免工时费,如保养更换机油三滤、防冻 液、玻璃水雨刮片、助力油、刹车片、变速箱油等。(二)中标供应商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能在工作时间半小时,非工作时间1小时内派人赶 到救援现场(特殊情况除外)。(三)中标供应商需具备派驻维修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去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修车服务。修车 必要设备需由中标供应商自备。(四)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五)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汽车配件、耗材进货台账制度,使用配件和耗材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六)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规定的工时内完成,中型维修3天 内完成,整车大修时间不超过7天,总成大修不超过10天。(七)车辆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30日内),若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发生 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八)中标供应商应为车辆大修提供一年质保期,在此期间车辆返修费用由修理厂家承担。(九)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 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优先免费返修。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制度 (汽车小修、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十)特殊情形的车辆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1、采购人新购置的车辆,在其约定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或供应商指定维修企业(4S 店)进行 维修保养;2、发生故障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 (略) 进行维修;如中标供应商无能力 维修的应出具书面证明,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供应商以外 (略) 进行维修;3、采购人有能力自行维修的车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维修。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 | (一)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国家交通部、黑龙江省、 (略) 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二)在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由 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由于采购人人为因素除外) 。经济损失按事故大小按有关法定标准执行。(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全新原厂配件,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采购人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维修技术、工艺或维修材料的缺陷 以及其他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规定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根据 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四)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人可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略) |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服务类( (略) 湖滨进口汽车保修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特种车辆维修 | 特种车辆维修 | 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 | 达到磋商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验收合格标准 | (略) |
杨斌、赵静、谷统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包成交价格的1.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小型车辆维修 | 0.629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运兵车辆维修 | 0.479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3 | 特种车辆维修 | 0.32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齐齐哈尔龙 (略) | 通过 | 通过 | 83.33 | 6.00 | 10.00 | 99.33 | (略) | (略) | 1 | 1 | |
齐齐哈尔 (略) | 通过 | 通过 | 40.00 | 4.00 | 10.00 | 54.00 | (略) | (略) | 2 | 2 | |
(略) (略) 君泰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0.33 | 4.00 | 9.99 | 44.32 | (略) | (略) | 3 | 3 |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略) 广通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84.00 | 6.00 | 10.00 | 100.00 | (略) | (略) | 1 | 1 | |
(略) 通顺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51.67 | 5.00 | 9.99 | 66.66 | (略) | (略) | 2 | 2 | |
(略) 丰通汽车维修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7.33 | 6.00 | 10.00 | 63.33 | (略) | (略) | 3 | 3 |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略) 湖滨进口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84.00 | 6.00 | 10.00 | 100.00 | (略) | (略) | 1 | 1 | |
(略) 鑫平安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62.00 | 6.00 | 9.99 | 77.99 | (略) | (略) | 2 | 2 | |
齐齐 (略) | 通过 | 通过 | 56.00 | 4.00 | 9.91 | 69.91 | (略) | (略) | 3 | 3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卜奎南大街617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黑龙江省中昱 (略)
地址:黑龙江 (略) (略) (略) 8号楼1-2层21号
联系方式:0452-(略)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2-(略)
黑龙江省中昱 (略)
2024年12月12日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齐齐哈尔龙 (略) | 黑龙江 (略) (略) 齐富便道46-1号 | (略) |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广通汽车保修厂 | (略) (略) 28号楼B单元底层 | (略) |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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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湖滨进口汽车保修厂 | 黑龙 (略) (略) | (略) |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服务类(齐齐哈尔龙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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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小型车辆维修 | (略) (略) 公务车辆维修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 (一)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并对检查检修的故障免工时费,如保养更换机油三滤、防冻液、玻璃水雨刮片、助力油、刹车片、变速箱油等。 (二)中标供应商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能在工作时间半小时,非工作时间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三)中标供应商需具备派驻维修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去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修车服务。修车必要设备需由中标供应商自备。 (四)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五)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汽车配件、耗材进货台账制度,使用配件和耗材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六)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规定的工时内完成,中型维修3天内完成,整车大修时间不超过7天,总成大修不超过10天。 (七)车辆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30日内),若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八)中标供应商应为车辆大修提供一年质保期,在此期间车辆返修费用由修理厂家承担。 (九)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优先免费返修。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制度(汽车小修、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十)特殊情形的车辆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 1、采购人新购置的车辆,在其约定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或供应商指定维修企业(4S 店)进行维修保养; 2、发生故障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 (略) 进行维修;如中标供应商无能力维修的应出具书面证明,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供应商以外 (略) 进行维修;3、采购人有能力自行维修的车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维修。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 | (一)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国家交通部、黑龙江省、 (略) 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在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由于采购人人为因素除外)。经济损失按事故大小按有关法定标准执行。 (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全新原厂配件,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采购人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维修技术、工艺或维修材料的缺陷 以及其他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规定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根据 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四)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人可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略) |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服务类( (略) 广通汽车保修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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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运兵车辆维修 | (略) (略) 公务车辆维修 | (一)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并对检查检修的故障免工时费,如保养更换机油三滤、防冻 液、玻璃水雨刮片、助力油、刹车片、变速箱油等。(二)中标供应商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能在工作时间半小时,非工作时间1小时内派人赶 到救援现场(特殊情况除外)。(三)中标供应商需具备派驻维修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去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修车服务。修车 必要设备需由中标供应商自备。(四)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五)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汽车配件、耗材进货台账制度,使用配件和耗材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六)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规定的工时内完成,中型维修3天 内完成,整车大修时间不超过7天,总成大修不超过10天。(七)车辆完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30日内),若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发生 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八)中标供应商应为车辆大修提供一年质保期,在此期间车辆返修费用由修理厂家承担。(九)经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在质量保证 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承修的中标供应商必须优先免费返修。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制度 (汽车小修、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十)特殊情形的车辆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1、采购人新购置的车辆,在其约定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或供应商指定维修企业(4S 店)进行 维修保养;2、发生故障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 (略) 进行维修;如中标供应商无能力 维修的应出具书面证明,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中标供应商以外 (略) 进行维修;3、采购人有能力自行维修的车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由中标供应商进行维修。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 | (一)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国家交通部、黑龙江省、 (略) 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二)在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由 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由于采购人人为因素除外) 。经济损失按事故大小按有关法定标准执行。(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全新原厂配件,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采购人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维修技术、工艺或维修材料的缺陷 以及其他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规定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根据 通过计量认证的计量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四)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人可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略) |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服务类( (略) 湖滨进口汽车保修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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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特种车辆维修 | 特种车辆维修 | 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3月31日 | 达到磋商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验收合格标准 | (略) |
杨斌、赵静、谷统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包成交价格的1.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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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小型车辆维修 | 0.629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运兵车辆维修 | 0.479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3 | 特种车辆维修 | 0.32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小型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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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龙 (略) | 通过 | 通过 | 83.33 | 6.00 | 10.00 | 99.33 | (略) | (略) | 1 | 1 | |
齐齐哈尔 (略) | 通过 | 通过 | 40.00 | 4.00 | 10.00 | 54.00 | (略) | (略) | 2 | 2 | |
(略) (略) 君泰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0.33 | 4.00 | 9.99 | 44.32 | (略) | (略) | 3 | 3 |
合同包2(运兵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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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广通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84.00 | 6.00 | 10.00 | 100.00 | (略) | (略) | 1 | 1 | |
(略) 通顺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51.67 | 5.00 | 9.99 | 66.66 | (略) | (略) | 2 | 2 | |
(略) 丰通汽车维修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7.33 | 6.00 | 10.00 | 63.33 | (略) | (略) | 3 | 3 |
合同包3(特种车辆维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略) 湖滨进口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84.00 | 6.00 | 10.00 | 100.00 | (略) | (略) | 1 | 1 | |
(略) 鑫平安汽车保修厂 | 通过 | 通过 | 62.00 | 6.00 | 9.99 | 77.99 | (略) | (略) | 2 | 2 | |
齐齐 (略) | 通过 | 通过 | 56.00 | 4.00 | 9.91 | 69.91 | (略) | (略) | 3 | 3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卜奎南大街617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黑龙江省中昱 (略)
地址:黑龙江 (略) (略) (略) 8号楼1-2层21号
联系方式:0452-(略)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2-(略)
黑龙江省中昱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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