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果市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服务第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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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果市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服务第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服务(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广西壮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8:46
评审专家名单 黄进杰(自行抽取),李荣丹(自行抽取),徐小雅(第1、2、3、4、5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刘芳(自行抽取),姚云(自行抽取)
总中标金额 ¥0.(略)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美叶
项目联系电话 0776-(略)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华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体育广场“恒升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6-(略) (略)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服务(第二次)

2、项目编号:(略)-(略)-HLZJ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华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体育广场“恒升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周美叶

项目联系方式:0776-(略) (略)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标项1:71.6分 标项2:67.0分 标项3:74.0分 标项4:69.8分 标项5:72.2分
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黄进杰(自行抽取),李荣丹(自行抽取),徐小雅(第1、2、3、4、5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刘芳(自行抽取),姚云(自行抽取)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代理费,由征集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和征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服务(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广西壮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8:46
评审专家名单 黄进杰(自行抽取),李荣丹(自行抽取),徐小雅(第1、2、3、4、5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刘芳(自行抽取),姚云(自行抽取)
总中标金额 ¥0.(略)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美叶
项目联系电话 0776-(略) (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华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体育广场“恒升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6-(略) (略)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服务(第二次)

2、项目编号:(略)-(略)-HLZJ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华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体育广场“恒升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周美叶

项目联系方式:0776-(略) (略)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标项1:71.6分 标项2:67.0分 标项3:74.0分 标项4:69.8分 标项5:72.2分
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黄进杰(自行抽取),李荣丹(自行抽取),徐小雅(第1、2、3、4、5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刘芳(自行抽取),姚云(自行抽取)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代理费,由征集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和征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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