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JSQL【2024】009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3日09∶30 (略) 公开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业农 (略)
地 址: 清流 (略) 1号
电 话: (略) 联系人:张女士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验收费用:项目验收费用47.(略)元
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顺序及中标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经纬 (略) | (略)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略)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略)元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12月13日至12月1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略) 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清流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JSQL【2024】009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3日09∶30 (略) 公开邀请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业农 (略)
地 址: 清流 (略) 1号
电 话: (略) 联系人:张女士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验收费用:项目验收费用47.(略)元
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顺序及中标价: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经纬 (略) | (略)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略)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略)元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12月13日至12月1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略) 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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