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泗河流域水域治理和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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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泗河流域水域治理和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Y-#SZ-#
一、招标概况
(略) 泗河流域水域治理和环境提升工 (略) 泗河流域水域治理和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于2024年11月18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 (略) 1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 (略) 湖北 (略) 、禾泽 (略) 中 (略)
投标报价
(%)
2.61 3.18 2.1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及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及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及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0 360 3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冯攀 郭娟 沈艳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沪#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1号
联系人:许随林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号全兴广场3号楼11层
联系人:刘燕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2号
联系人:监管科
电话(传真):07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82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9-#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12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Y-#SZ-#
一、招标概况
(略) 泗河流域水域治理和环境提升工 (略) 泗河流域水域治理和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于2024年11月18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 (略) 1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 (略) 湖北 (略) 、禾泽 (略) 中 (略)
投标报价
(%)
2.61 3.18 2.1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及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及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及通过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0 360 3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冯攀 郭娟 沈艳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沪#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1号
联系人:许随林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号全兴广场3号楼11层
联系人:刘燕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2号
联系人:监管科
电话(传真):07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82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9-#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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