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泾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技术维护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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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泾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技术维护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HS-CG-2024-05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泾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技术维护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泾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 (略) 1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徽恒升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 (略) 1号、泾 (略) (略) (略) 交汇口,联系电话:(略)-(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泾县泾 (略) 1号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 (略)

地址:泾 (略) (略) (略) 交汇口

联系人:耿工

电话:(略)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一、项目编号:HS-CG-2024-05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泾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技术维护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泾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 (略) 1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徽恒升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 (略) 1号、泾 (略) (略) (略) 交汇口,联系电话:(略)-(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泾县泾 (略) 1号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 (略)

地址:泾 (略) (略) (略) 交汇口

联系人:耿工

电话:(略)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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