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333”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的成交公告
关于“12333”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的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 | ||
品目 | 其他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便民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6: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徐华,费春风,何姗 | ||
总成交金额 | ¥19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晓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便民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裙楼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 (略) (略) 76号604-2-0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晓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华泰 (略) | *809 | 苏州 (略) (略) 277号晶汇大厦1107室 | 87.6(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热线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热线、“*”热线、“尚贤”人才热线及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0人,服务团队须另外配备不少于2名现场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服务内容、热线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服从采购方的安排,服务团队人员服从采购方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不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及进驻前的交接时间,人员培训及交接工作必须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如服务期限结束后*方不再继续提供外包服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方应按照*方的要求在合同终止日前积极配合*方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热线各项运营情况总结的报送,同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 服务标准:在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客服技巧、服务礼仪及规范等),*方应将通过培训的人员花名册报送*方,经*方考核通过后,服务人员方可上岗。 |
费春风、何姗、徐华
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元及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差额累计进行计算。本项目服务费为:*.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便民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裙楼3楼
联系人:鲍俊斐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苏 (略) (略) 76号604-2-009
联系人:张晓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 | ||
品目 | 其他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便民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6: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徐华,费春风,何姗 | ||
总成交金额 | ¥19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晓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便民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裙楼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 (略) (略) 76号604-2-0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晓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华泰 (略) | *809 | 苏州 (略) (略) 277号晶汇大厦1107室 | 87.6(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热线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热线、“*”热线、“尚贤”人才热线及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0人,服务团队须另外配备不少于2名现场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运营和管理,检查、督促、考核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服务内容、热线运行时间及人员排班服从采购方的安排,服务团队人员服从采购方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不包括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及进驻前的交接时间,人员培训及交接工作必须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如服务期限结束后*方不再继续提供外包服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方应按照*方的要求在合同终止日前积极配合*方完成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热线各项运营情况总结的报送,同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 服务标准:在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知识、客服技巧、服务礼仪及规范等),*方应将通过培训的人员花名册报送*方,经*方考核通过后,服务人员方可上岗。 |
费春风、何姗、徐华
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元及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差额累计进行计算。本项目服务费为:*.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便民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裙楼3楼
联系人:鲍俊斐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苏 (略) (略) 76号604-2-009
联系人:张晓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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