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一、合同编号: *-*-002-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略) (略) 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方): 辽宁有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青年北大街7号
联系方式: 0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 (略) 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已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现场测量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矿业权问题整改情况。 (7)完成10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2、提交成果 (1)《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 (2)《现场测量报告》 (3)《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用于汇总002包内核查出的各类问题)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
履约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后,*方提供发票,*方拨付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常艳娜,张亮,陈岑,刘军,郑钦文,高尔*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一、合同编号: *-*-002-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略) (略) 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方): 辽宁有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青年北大街7号
联系方式: 0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 (略) 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已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现场测量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矿业权问题整改情况。 (7)完成10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2、提交成果 (1)《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 (2)《现场测量报告》 (3)《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用于汇总002包内核查出的各类问题)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
履约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后,*方提供发票,*方拨付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常艳娜,张亮,陈岑,刘军,郑钦文,高尔*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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