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收集装运处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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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弃物收集装运处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血液中心医疗废弃物收集装运处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略)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汇洋 (略) ((略)方)   为了保护(略)、(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1 (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略)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略)

数量:1.00

单位:项

总金额(元):? (略)

品目编码

C(略)

品目名称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采购标的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

服务范围

长沙血液中心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4 —— 2025-11-23

3.2 履行地点:长沙血液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管理条例48小时内转运,并做好转运联单签字交接

2.人员配置要求

专人专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箱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略) 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实际重量结算,中标人提供各项服务在采购人考评合格后支付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支行(长沙汇洋 (略) :(略)(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方在收到(略)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医 (略) 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具备医疗废物收 (略) 置相关资质,医 (略) 置的全过程均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医 (略) 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做好医废转运单签字交接。

6.(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专人负责衔接、配合(略)方的 (略) 置工作,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 (略) 置规范》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且放置于周转箱内;核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配合(略)方完成相关电子系统资料录入及信息确认,报主管部门存档保存5年。

(二)(略)方指定专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其中化学性废物须标识具体成份,(略)方产生的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须用(略)方提供的红色胶带在周转 (略) 封箱标识。

(三)指定专人负责(略)方提供的医疗废物周转箱的接收及管理工作,所有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必须集中放置在(略)方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待运,并保证医疗废物周转箱完整不破损。由于(略)方提供的周转箱承担一定的成本费用,(略)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俭使用。如果因(略)方原因造成周转箱破损、毁坏、丢失,(略)方应按照(略)佰元/套进行赔偿。

(四)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必须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保证医疗废物运输通道畅通,如因(略)方医疗废物运输通道拥堵导致的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转运,责任由(略)方承担。暂存仓库应符合“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条件,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配备水龙头、通风设施,有1米高的墙 (略) 理, (略) 理措施。

(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略)方和(略)方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做到当面交接,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略)方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如(略)方在收运过程中发现(略)方医疗废物中的锐器未安全包装,可拒收。如(略)方工作人员因未安全包装的锐器刺伤,则由(略)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略)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形式按时结算医 (略) 置费。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略)方必须保证按国家标准,规范收集、处置(略)方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向(略)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略)方的医疗废物。

1.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

2.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三)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

(四)(略)方应指定专人到(略)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收医疗废物,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五)(略)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

(六)应制 (略) 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略)方负 (略) 理。

(七)(略)方工作人员在(略) (略) 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略)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509号 地址: (略) 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法定代表人: 晏永和 法定代表人: 宋文玲
委托代理人: 晏永和 委托代理人: 陈龙佳
电话: 0731-(略) 电话: 0731-(略)
传真: 0731-(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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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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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略)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汇洋 (略) ((略)方)   为了保护(略)、(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1 (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略)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略)

数量:1.00

单位:项

总金额(元):? (略)

品目编码

C(略)

品目名称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采购标的

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服务

服务范围

长沙血液中心医疗废弃物收 (略) 置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24 —— 2025-11-23

3.2 履行地点:长沙血液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管理条例48小时内转运,并做好转运联单签字交接

2.人员配置要求

专人专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箱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略) 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实际重量结算,中标人提供各项服务在采购人考评合格后支付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支行(长沙汇洋 (略) :(略)(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方在收到(略)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医 (略) 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具备医疗废物收 (略) 置相关资质,医 (略) 置的全过程均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医 (略) 置的间隔期不得超过48小时,做好医废转运单签字交接。

6.(略)(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专人负责衔接、配合(略)方的 (略) 置工作,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 (略) 置规范》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且放置于周转箱内;核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并配合(略)方完成相关电子系统资料录入及信息确认,报主管部门存档保存5年。

(二)(略)方指定专人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其中化学性废物须标识具体成份,(略)方产生的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须用(略)方提供的红色胶带在周转 (略) 封箱标识。

(三)指定专人负责(略)方提供的医疗废物周转箱的接收及管理工作,所有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必须集中放置在(略)方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待运,并保证医疗废物周转箱完整不破损。由于(略)方提供的周转箱承担一定的成本费用,(略)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俭使用。如果因(略)方原因造成周转箱破损、毁坏、丢失,(略)方应按照(略)佰元/套进行赔偿。

(四)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必须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保证医疗废物运输通道畅通,如因(略)方医疗废物运输通道拥堵导致的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转运,责任由(略)方承担。暂存仓库应符合“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条件,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配备水龙头、通风设施,有1米高的墙 (略) 理, (略) 理措施。

(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略)方和(略)方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做到当面交接,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略)方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如(略)方在收运过程中发现(略)方医疗废物中的锐器未安全包装,可拒收。如(略)方工作人员因未安全包装的锐器刺伤,则由(略)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略)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形式按时结算医 (略) 置费。

(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略)方必须保证按国家标准,规范收集、处置(略)方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向(略)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略)方的医疗废物。

1.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

2.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三)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

(四)(略)方应指定专人到(略)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收医疗废物,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五)(略)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

(六)应制 (略) 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略)方负 (略) 理。

(七)(略)方工作人员在(略) (略) 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略)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略)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509号 地址: (略) 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法定代表人: 晏永和 法定代表人: 宋文玲
委托代理人: 晏永和 委托代理人: 陈龙佳
电话: 0731-(略) 电话: 073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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