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欧班列城市行”系列推介活动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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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欧班列城市行”系列推介活动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沈阳 (略) 行”系列 推介活动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沈阳 (略) 行”系列 推介活动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沈阳 (略) 行”系列 推介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商务厅

地 址: (略) (略) (略) 17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辽宁峰尚 (略)  

地 址: (略) 2-1号沈阳昂立信息园B座602-3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安排,构建辽宁中欧班列“一中心、多节点” (略) ,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我厅拟举办“沈阳 (略) 行”系列推介活动,于12月31日前在哈尔滨、南京、广州、沈阳举办4场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中欧班列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更好地促进通道和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我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活动总体要求 “沈阳 (略) 行”系列推介活动,每场活动均包括:场地租赁、会场搭建、物料准备、人员安排、餐费、住宿及交通费、其他会务费用等,供应商需提前制定项目总体服务、活动亮点策划、进度控制、主视觉设计、活动手册及手提袋设计、宣传、应急保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消防、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响应服务)等方案。

履约要求: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12月31日

履约地点: 哈尔滨、南京、广州、沈阳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博宇、李姝霖、谷祥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沈阳 (略) 行”系列 推介活动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沈阳 (略) 行”系列 推介活动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沈阳 (略) 行”系列 推介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辽宁省商务厅

地 址: (略) (略) (略) 17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辽宁峰尚 (略)  

地 址: (略) 2-1号沈阳昂立信息园B座602-3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安排,构建辽宁中欧班列“一中心、多节点” (略) ,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我厅拟举办“沈阳 (略) 行”系列推介活动,于12月31日前在哈尔滨、南京、广州、沈阳举办4场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中欧班列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更好地促进通道和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我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活动总体要求 “沈阳 (略) 行”系列推介活动,每场活动均包括:场地租赁、会场搭建、物料准备、人员安排、餐费、住宿及交通费、其他会务费用等,供应商需提前制定项目总体服务、活动亮点策划、进度控制、主视觉设计、活动手册及手提袋设计、宣传、应急保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消防、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响应服务)等方案。

履约要求: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12月31日

履约地点: 哈尔滨、南京、广州、沈阳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博宇、李姝霖、谷祥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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