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项目可研及地勘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项目可研及地勘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安澜水利水 (略) | (略) (略) 瑞德大厦11层 | # | 98.10 |
采购包1(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研及地勘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安澜水利水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可研编制 | 对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最终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所需所有前置件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项目立项所需所有前置件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2.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及采购人提供资料编制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包括编写报告、方案、制作表格等。3.根据采购人、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修改及完善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形成最终成果(若提交的报告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后,需进行调整、补充、修改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相应的调整、补充、修改,使之达到项目审批的深度要求为止,由此增加的工作量,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成果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册纸质印刷本6本(报批稿和最终稿各6本),电子版存储介质(光盘)2套,如所需份数超过约定份数时,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编制文件(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里)。②在成果未提交验收之前,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③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④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提交的文件中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需保证已获得了权利人的授权。成交供应商需确保采购人使用其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产生的任何责任。若因采购人使用其成果而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 在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15日历天内完成《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 项 | 本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 |
1-2 | 地质勘测服务 | 地勘服务 | 根据本项目设计需要,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勘察工作内容进行。且成交供应商需根据设计单位对勘察成果资料的需求进度来确定提交勘察成果时间。1.勘察范围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2.勘察服务内容:包括满足设计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2001)(2009版)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3.勘察时限: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1.科学合理地选取勘探手段,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完成必要的勘察工作量,查明项目所在地域的地质背景(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构造)、边界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物源条件等),为该工程方案性合理性分析评价及工程设计方案提供依据,绘制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平剖面图,同时查明工程的水电、原材料供应、 (略) 、作业场地、工程占地拆迁等施工条件,包括完成本项目地理水文、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所提交成果需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在施工期间提供技术交底、岩土工程验槽、技术变更、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3.成交供应商应依据项目采购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勘察任务,保证勘察质量,为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勘察服务。4.成交供应商所做的勘察应当符合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勘察失误引起重大变更造成采购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损失。5.本项目自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供应商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项 | 本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 |
采购人代表: | 阮新明 |
评审专家: | 陈少晨 、 吴巧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国鑫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研及地勘采购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长 (略) 6号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名称:福建省国鑫 (略)
地址:东侨经 (略) (略) 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联系方式:0593-#/#(工作时间)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
电话:0593-#/#(工作时间)
福建省国鑫 (略)
2024年12月16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安澜水利水 (略) | (略) (略) 瑞德大厦11层 | # | 98.10 |
采购包1(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研及地勘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安澜水利水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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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可研编制 | 对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最终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所需所有前置件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项目立项所需所有前置件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2.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及采购人提供资料编制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包括编写报告、方案、制作表格等。3.根据采购人、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修改及完善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形成最终成果(若提交的报告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后,需进行调整、补充、修改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相应的调整、补充、修改,使之达到项目审批的深度要求为止,由此增加的工作量,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成果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册纸质印刷本6本(报批稿和最终稿各6本),电子版存储介质(光盘)2套,如所需份数超过约定份数时,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编制文件(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里)。②在成果未提交验收之前,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③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④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提交的文件中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需保证已获得了权利人的授权。成交供应商需确保采购人使用其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产生的任何责任。若因采购人使用其成果而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 在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15日历天内完成《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 项 | 本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 |
1-2 | 地质勘测服务 | 地勘服务 | 根据本项目设计需要,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勘察工作内容进行。且成交供应商需根据设计单位对勘察成果资料的需求进度来确定提交勘察成果时间。1.勘察范围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2.勘察服务内容:包括满足设计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2001)(2009版)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3.勘察时限: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1.科学合理地选取勘探手段,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完成必要的勘察工作量,查明项目所在地域的地质背景(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构造)、边界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物源条件等),为该工程方案性合理性分析评价及工程设计方案提供依据,绘制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平剖面图,同时查明工程的水电、原材料供应、 (略) 、作业场地、工程占地拆迁等施工条件,包括完成本项目地理水文、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所提交成果需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在施工期间提供技术交底、岩土工程验槽、技术变更、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3.成交供应商应依据项目采购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勘察任务,保证勘察质量,为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勘察服务。4.成交供应商所做的勘察应当符合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勘察失误引起重大变更造成采购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损失。5.本项目自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供应商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项 | 本项目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 # |
采购人代表: | 阮新明 |
评审专家: | 陈少晨 、 吴巧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国鑫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霞浦县 (略) 排涝工程项目可研及地勘采购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长 (略) 6号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名称:福建省国鑫 (略)
地址:东侨经 (略) (略) 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联系方式:0593-#/#(工作时间)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
电话:0593-#/#(工作时间)
福建省国鑫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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