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呼吸道病原体样本处理仪及配套试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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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呼吸道病原体样本处理仪及配套试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全自动呼吸道病原体样本处理仪及配套试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全自动呼吸道病原 (略) 理仪及配套试剂采购

项目编号

AHZJ-#

招标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系人及电话

万老师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

黄婷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科星 (略)

投标报价

设备:#;试剂:#.00元/年

供货期

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日完成供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投标报价

设备:#;试剂:#.00元/年

供货期

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日完成供货。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投标报价

设备:#;试剂:#.00元/年

服务期

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日完成供货。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届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9:00-17:00)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301室(中江大 (略) 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全自动呼吸道病原体样本处理仪及配套试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全自动呼吸道病原 (略) 理仪及配套试剂采购

项目编号

AHZJ-#

招标人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系人及电话

万老师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

黄婷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科星 (略)

投标报价

设备:#;试剂:#.00元/年

供货期

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日完成供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投标报价

设备:#;试剂:#.00元/年

供货期

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日完成供货。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投标报价

设备:#;试剂:#.00元/年

服务期

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剂: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日完成供货。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届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9:00-17:00)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301室(中江大 (略) 交口)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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