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创谷公司印刷设计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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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创谷公司印刷设计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印刷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AH-ZACG#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开启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纯 (略)

响应报价:#.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肥西县艺语广告设计工作室

响应报价:#.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发布媒介:中国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安徽 (略) (略) (略) 、 (略) 上发布。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产融中心B3栋1811室,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51-#、#。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中 (略)

地址:合 (略) (略) 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40层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2.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551-#

邮 箱:*@*hinv.com,*@*hinv.com

3.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皖投万科产融中心2-B3栋1811室

邮 编:#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055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中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印刷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AH-ZACG#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开启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纯 (略)

响应报价:#.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肥西县艺语广告设计工作室

响应报价:#.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发布媒介:中国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安徽 (略) (略) (略) 、 (略) 上发布。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产融中心B3栋1811室,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51-#、#。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中 (略)

地址:合 (略) (略) 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40层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2.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551-#

邮 箱:*@*hinv.com,*@*hinv.com

3.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皖投万科产融中心2-B3栋1811室

邮 编:#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055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中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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