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兴19号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渝兴19号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渝兴19号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渝兴19号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元) | #.36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55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田伟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渝#1 | |
第二名 | 广西 (略) | #.99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张威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桂#6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业绩: (略) 龙兴组 (略) I07、I10-1、I11、I13-1、I14-1-3 地块平基土石方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略) 龙兴组 (略) I07、I10-1、I11、I13-1、I14-1-3 地块平基土石方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 (略) 企业业绩:#龙纸业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工程(一期)地块一 项目经理业绩:#龙纸业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工程(一期)地块一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略) :依据招标文件 1.4.1 中第 3条投标单位业绩要求及第 5.3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土石方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元, 投标单位 (略) 提供的业绩包括桩基、支护和土石方工程,不能证明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符合招标文件对土石方业绩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 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A-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通过初步评审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 (略) (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 )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16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渝兴19号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渝兴19号地块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元) | #.36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55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田伟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渝#1 | |
第二名 | 广西 (略) | #.99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的文件要求 | 张威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桂#6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业绩: (略) 龙兴组 (略) I07、I10-1、I11、I13-1、I14-1-3 地块平基土石方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略) 龙兴组 (略) I07、I10-1、I11、I13-1、I14-1-3 地块平基土石方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 (略) 企业业绩:#龙纸业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工程(一期)地块一 项目经理业绩:#龙纸业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工程(一期)地块一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略) :依据招标文件 1.4.1 中第 3条投标单位业绩要求及第 5.3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土石方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元, 投标单位 (略) 提供的业绩包括桩基、支护和土石方工程,不能证明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符合招标文件对土石方业绩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 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A-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通过初步评审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 (略) (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 )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16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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