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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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索引号: (略)94K/(略)-(略) 信息分类: 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2-13
文  号: ,,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失效时间: 暂无
关键词:
索引号: (略)94K/(略)-(略)
信息分类: 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2-13
名  称: 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失效时间: 暂无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
关键词:
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3 09:00  信息来源: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字体:

一、项目编号:2024SBZT-023

二、项目名称: (略) 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银屏 (略) 内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RMB¥:(略).00元)

项目负责人:徐爱军

服务期限:1+1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以续签合同

服务质量:合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主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工电话:(略)

索引号: (略)94K/(略)-(略) 信息分类: 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2-13
文  号: ,,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失效时间: 暂无
关键词:
索引号: (略)94K/(略)-(略)
信息分类: 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2-13
名  称: 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失效时间: 暂无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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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3 09:00  信息来源: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字体:

一、项目编号:2024SBZT-023

二、项目名称: (略) 散兵镇2025年农村改厕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银屏 (略) 内

中标(成交)金额:(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RMB¥:(略).00元)

项目负责人:徐爱军

服务期限:1+1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以续签合同

服务质量:合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散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主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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