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AH-WTGS(略)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开启日期:2024年12月13日14时30分
二、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 (略)
响应报价:(略).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华审(北京) (略)
响应报价:(略).00元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代理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51-(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芜铜 (略)
地 址: 168号
联系人:万工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2-B3栋1811室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551-(略) (略)
邮 箱: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邮 箱:、
2. (略) (略) 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孟经理
电 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2月1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AH-WTGS(略)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开启日期:2024年12月13日14时30分
二、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 (略)
响应报价:(略).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华审(北京) (略)
响应报价:(略).00元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 (略) (代理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51-(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芜铜 (略)
地 址: 168号
联系人:万工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2-B3栋1811室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551-(略) (略)
邮 箱: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邮 箱:、
2. (略) (略) 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孟经理
电 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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