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配件2024年10月份计划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电源等采购中标公告
晋能控股配件2024年10月份计划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电源等采购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2 13:5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04 13:52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 电源( (略) 镍氢 电池电源管理软件V1.0) | KDY660/24B(A) | 3 | 件 | 2024-11-30 | |||
煤矿管道用激光*烷 传感器( (略) 管 道激光*烷检测软 件V1.0) | GJJ100G | 5 | 件 | 2024-11-30 | |||
管道用一氧化碳传感 器(含负压QSF-3)(含 (略) 气体检测软 件V1.0) | GTH1000G(485型) | 5 | 件 | 2024-11-30 | |||
矿用本安型超声波气 体流量传感器 | GQLC30(A) | 5 | 件 | 2024-11-30 | |||
插入式取气装置 (负压用) | QSF-3 | 5 | 件 | 2024-11-30 | |||
箱体 (略) 理装置 (正压用) | QSF-2 | 5 | 件 | 2024-11-30 | |||
矿用本安型显示屏 (含矿用本安型显示 屏控制软件V1.0) | PH24(C) | 5 | 件 | 2024-11-30 | |||
矿用本安型分站(三合一) ( (略) 总线型分站软件 V1.0) | *(B) | 3 | 件 | 2024-11-30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 具有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资质
三、售后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出卖人严格按照与买受人约定的送货时间及打包方式,将物资 (略) 运输的 (略) ,并卸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出卖人负责卸货并负担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1、*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进行挂账并依据自身经营状况,最迟三年内以现汇、承兑、或信用证等方式结清货款。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有权暂停其货款支付直至*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挂账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由*方系统部门办理质保金转应付账款手续,且经*方验收认可后*续支付给*方(不计利息)。*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方有权拒绝付款。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方须根据*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2、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因出卖人偷漏税款或开具发票不规范带来的任何损失,由出卖人承担。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货 (略) 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地点: (略) 和顺县新 (略)
八、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九、包装要求:无。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分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 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3-*.
晋 (略) *@*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阳 (略) 和 (略)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02 13:5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04 13:52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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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 电源( (略) 镍氢 电池电源管理软件V1.0) | KDY660/24B(A) | 3 | 件 | 2024-11-30 | |||
煤矿管道用激光*烷 传感器( (略) 管 道激光*烷检测软 件V1.0) | GJJ100G | 5 | 件 | 2024-11-30 | |||
管道用一氧化碳传感 器(含负压QSF-3)(含 (略) 气体检测软 件V1.0) | GTH1000G(485型) | 5 | 件 | 2024-11-30 | |||
矿用本安型超声波气 体流量传感器 | GQLC30(A) | 5 | 件 | 2024-11-30 | |||
插入式取气装置 (负压用) | QSF-3 | 5 | 件 | 2024-11-30 | |||
箱体 (略) 理装置 (正压用) | QSF-2 | 5 | 件 | 2024-11-30 | |||
矿用本安型显示屏 (含矿用本安型显示 屏控制软件V1.0) | PH24(C) | 5 | 件 | 2024-11-30 | |||
矿用本安型分站(三合一) ( (略) 总线型分站软件 V1.0) | *(B) | 3 | 件 | 2024-11-30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 具有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资质
三、售后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出卖人严格按照与买受人约定的送货时间及打包方式,将物资 (略) 运输的 (略) ,并卸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出卖人负责卸货并负担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1、*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进行挂账并依据自身经营状况,最迟三年内以现汇、承兑、或信用证等方式结清货款。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有权暂停其货款支付直至*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挂账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由*方系统部门办理质保金转应付账款手续,且经*方验收认可后*续支付给*方(不计利息)。*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方有权拒绝付款。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方须根据*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2、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因出卖人偷漏税款或开具发票不规范带来的任何损失,由出卖人承担。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货 (略) 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地点: (略) 和顺县新 (略)
八、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九、包装要求:无。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需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分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略) 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 (略) 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 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略) 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 (略) 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 (略) 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三、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3-*.
晋 (略) *@*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阳 (略) 和 (略)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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