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赴美丽老区”宣传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共赴美丽老区”宣传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共赴 (略) ”宣传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民政厅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08:48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少波,魏华,林静,邱艳华,翁瑞模 | ||
总中标金额 | ¥1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经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民政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4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略) (略) 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1,# | 98.42 |
采购包1(“共赴 (略) ”宣传服务):
服务类(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共赴 (略) ”宣传服务 | 为“共赴 (略) ”宣传服务项目提供策划拍摄制作“共赴 (略) ”微视频、开展“共赴 (略) ” (略) 传播推广、组织“共赴 (略) ”展览展示活动及相关商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为“共赴 (略) ”宣传服务项目提供策划拍摄制作“共赴 (略) ”微视频、开展“共赴 (略) ” (略) 传播推广、组织“共赴 (略) ”展览展示活动及相关商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365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为采购人提供“共赴 (略) ”宣传服务项目要求的相关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 |
采购人代表: | 林静 |
评审专家: | 陈少波 、 魏华 、 邱艳华 、 翁瑞模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以下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元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账 号:#790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共赴 (略) ”宣传服务: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与符合性进行审查,各投标单位均符合要求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
2、中标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评审得分:98.42分。
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地址: (略) 44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0591-#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18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共赴 (略) ”宣传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民政厅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08:48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少波,魏华,林静,邱艳华,翁瑞模 | ||
总中标金额 | ¥1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经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民政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4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声明函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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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略) (略) 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1,# | 98.42 |
采购包1(“共赴 (略) ”宣传服务):
服务类(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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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共赴 (略) ”宣传服务 | 为“共赴 (略) ”宣传服务项目提供策划拍摄制作“共赴 (略) ”微视频、开展“共赴 (略) ” (略) 传播推广、组织“共赴 (略) ”展览展示活动及相关商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为“共赴 (略) ”宣传服务项目提供策划拍摄制作“共赴 (略) ”微视频、开展“共赴 (略) ” (略) 传播推广、组织“共赴 (略) ”展览展示活动及相关商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365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为为采购人提供“共赴 (略) ”宣传服务项目要求的相关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 |
采购人代表: | 林静 |
评审专家: | 陈少波 、 魏华 、 邱艳华 、 翁瑞模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以下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元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账 号:#790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共赴 (略) ”宣传服务: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与符合性进行审查,各投标单位均符合要求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
2、中标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评审得分:98.42分。
名称:福建省民政厅
地址: (略) 44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0591-#
福建省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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