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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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合同公示

(略) 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 (略) 环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增加中期款支付,并按中期款支付要求修改成果报告。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双方于2024年4月28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4-001-01-0120
的《 (略) 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4)》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由于项目进展情况良好,且工作任务已阶段性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调整合同付款方式、服务内容保持不变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三条服务期限、项目进度安排和验收要求2.进度及成果要求中的“(1)每月协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2)每月25日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 (略) 道路巡测公里数、巡测地图、道路扬尘街道排名、主 (略) 名单等;(3)编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年度报告。”变更为“(1)每月成果:每月协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每月25日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 (略) 道路巡测公里数、巡测地图、道路扬尘街道排名、主 (略) 名单等;(2)中期成果:项目开展7个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项目开展7个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3)终期成果:项目开展12个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项目开展12个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编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年度报告”。
2、**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五条支付和结算方式中的“2.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方验收通过后15日内,*方向*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即合同总额的50%,计人民币**万元整(¥900,000元)”变更为“2.提交7个月月度报告并通过行政验收且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540,000元);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方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即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360,000元)”。
3、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补充协议*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后为签署页)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ffc-4361-a55f-f*e45b02.html

(略) 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3年)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 (略) 环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增加中期款支付,并按中期款支付要求修改成果报告。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双方于2024年4月28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4-001-01-0120
的《 (略) 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2024)》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由于项目进展情况良好,且工作任务已阶段性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调整合同付款方式、服务内容保持不变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三条服务期限、项目进度安排和验收要求2.进度及成果要求中的“(1)每月协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2)每月25日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 (略) 道路巡测公里数、巡测地图、道路扬尘街道排名、主 (略) 名单等;(3)编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年度报告。”变更为“(1)每月成果:每月协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每月25日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 (略) 道路巡测公里数、巡测地图、道路扬尘街道排名、主 (略) 名单等;(2)中期成果:项目开展7个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项目开展7个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3)终期成果:项目开展12个 (略) 扬尘监测情况通报;项目开展12个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月度报告;编 (略) (略) 扬尘污染实时移动监测和动态保洁监督管理项目年度报告”。
2、**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五条支付和结算方式中的“2.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方验收通过后15日内,*方向*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即合同总额的50%,计人民币**万元整(¥900,000元)”变更为“2.提交7个月月度报告并通过行政验收且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540,000元);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方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即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360,000元)”。
3、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补充协议*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后为签署页)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ffc-4361-a55f-f*e45b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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