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T*FW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一:
供应商名称: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标段二:
供应商名称: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6.*元人民币
标段三:
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成交金额:6.*元人民币
驻场法律助理:
供应商名称: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标段一:为省厅(即采购人,下同)依法履职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信访、投 (略) 理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并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标段二:为省厅重大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核,政策措施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行业法律咨询服务、普法宣传活动;并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标段三:为省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合作协议等其他重要行政行为事项)、执法及执法监督事项办理、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并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注:以上各标段中“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方整理汇编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协助*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工作、协助*方查询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协 (略) 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方调解涉及*方的重大纠纷、代理涉及*方的行政、民商事应诉案件和仲裁案件。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春香、张颖、林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为*元,按2500元/标段向各成交供应商收取,驻场法律助理成交供应商需另交25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方式:025-*(张羽、孙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T*FW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一:
供应商名称: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标段二:
供应商名称: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6.*元人民币
标段三:
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成交金额:6.*元人民币
驻场法律助理:
供应商名称: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标段一:为省厅(即采购人,下同)依法履职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信访、投 (略) 理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并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标段二:为省厅重大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核,政策措施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行业法律咨询服务、普法宣传活动;并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标段三:为省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含合作协议等其他重要行政行为事项)、执法及执法监督事项办理、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并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注:以上各标段中“根据省厅要求,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方整理汇编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协助*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工作、协助*方查询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协 (略) 理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方调解涉及*方的重大纠纷、代理涉及*方的行政、民商事应诉案件和仲裁案件。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春香、张颖、林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为*元,按2500元/标段向各成交供应商收取,驻场法律助理成交供应商需另交25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方式:025-*(张羽、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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