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采购中标公告
零星采购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8 15:3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8 15:32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 | 标签纸 | pet 亮白 80mm*50mm | 无 | 10 | 卷 | 2025-01-06 | |
# | 洗衣机水龙头 | 4分 | 无 | 24 | 个 | 2025-01-16 | |
# | 碳带 | 110mm*60mm树脂基碳带 | 无 | 4 | 个 | 2025-01-06 | |
# | 工业插头座 | STN-0352,63A | 无 | 2 | 个 | 2025-01-16 | |
# | 防冻液 | 18千克/桶 | 无 | 90 | 千克 | 2025-01-01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略) 虎山镇222省道00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四、产品包装、包装回收、磅差及计算方法等:
4.1、包装标准:符合产品出厂检测规范及需方认可。
4.2、包装物的供应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4.3、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由供方负责。
4.4、磅差及计算方法:不超过约定范围的±3‰,以需方过磅为准,磅差超3‰,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式:
供方交付产品时,应当接受需方就产品状况的外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包装,数量,外观是否完好等项目,且该检验结果不视为需方的正式验收。货物质量按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验收, 需方收到货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在15日内向供方提出,供 (略) 理。如需方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自需方因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之日起10日内,供方无法解决该货物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供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承担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用于赔偿需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补足。供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产品保证书或品质证明提供给需方。
六、产品不 (略) 理方法:
6.1、批量或全部退货-指本次进货产品全部或不合格部分退回供方。若经确认采购标的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将已收入的本批次产品退回,供方在收到需方出具的退货通知后一周内需将产品 (略) 自提运回,否则需方有 (略) 理并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且供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向需方支付仓库占用费,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供方放弃产品,需方有权按废 (略) 理)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6.2、让步接收(特采)-指因需方生产急需,且供方保证产品质量不影响需方最终产品性能、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及安全性,需方可决定临时采用本批次进货的部分或全部产品,特采使用不代表需方认可供方产品合格,需方可在总货款中扣除5-20%,因需方对特采使用产品进行修整、加工而发生的人工费用,应由供方承担。因特采使用导致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6.3、由于供方的产品特点,需方在外观检验入库时无法检查出缺陷的,但在需方生产使用过程中缺陷被发现,则供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需方已使用在其他零件上并造成该零件损坏和丧失原正常功能的,供方可按该零件的成本价进行损失赔偿。
6.4、需方在查验无误后签署送货验收单。当交付时间迟延、交付的产品规格、数量、产品完好状况与约定不符之时,需方可拒绝接收。上述需方签署的送货验收单,作为供方履行合同的初步证明,若事后#方在进一步查验或生产使用时发现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依然可以采取索赔、退货或主张差异补足等措施。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7.1、需方提供的任何图纸,样品及其所载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完整的归属需方所有,供方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任何开发成果亦归属于需方所有,但需方向供方采购该等产品的期限内,供方免费试用。
7.2、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自行独立开发的或由其他途径获取的任何技术、设计,需方有权要求排他性独占使用该技术、设计。
7.3、无论产品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何方所有,供方均保证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异议,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提供的,需方负责。涉及需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的,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他人传授、透漏、协助开发或供货,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4、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二十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滥用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掌握或了解 (略) 所有的或者熟知的第三方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八、反商业贿赂条款:
供 (略) 或个人名义向需方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被视为侵害需方的利益。供方对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并有权 (略) 以合同总金额或订单总价款10%违约追偿,同时需方有权停止支付到期应付款,并保留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产品包装、包装回收、磅差及计算方法等:
4.1、包装标准:符合产品出厂检测规范及需方认可。
4.2、包装物的供应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4.3、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由供方负责。
4.4、磅差及计算方法:不超过约定范围的±3‰,以需方过磅为准,磅差超3‰,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式:
供方交付产品时,应当接受需方就产品状况的外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包装,数量,外观是否完好等项目,且该检验结果不视为需方的正式验收。货物质量按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验收, 需方收到货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在15日内向供方提出,供 (略) 理。如需方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自需方因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之日起10日内,供方无法解决该货物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供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承担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用于赔偿需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补足。供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产品保证书或品质证明提供给需方。
六、产品不 (略) 理方法:
6.1、批量或全部退货-指本次进货产品全部或不合格部分退回供方。若经确认采购标的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将已收入的本批次产品退回,供方在收到需方出具的退货通知后一周内需将产品 (略) 自提运回,否则需方有 (略) 理并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且供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向需方支付仓库占用费,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供方放弃产品,需方有权按废 (略) 理)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6.2、让步接收(特采)-指因需方生产急需,且供方保证产品质量不影响需方最终产品性能、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及安全性,需方可决定临时采用本批次进货的部分或全部产品,特采使用不代表需方认可供方产品合格,需方可在总货款中扣除5-20%,因需方对特采使用产品进行修整、加工而发生的人工费用,应由供方承担。因特采使用导致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6.3、由于供方的产品特点,需方在外观检验入库时无法检查出缺陷的,但在需方生产使用过程中缺陷被发现,则供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需方已使用在其他零件上并造成该零件损坏和丧失原正常功能的,供方可按该零件的成本价进行损失赔偿。
6.4、需方在查验无误后签署送货验收单。当交付时间迟延、交付的产品规格、数量、产品完好状况与约定不符之时,需方可拒绝接收。上述需方签署的送货验收单,作为供方履行合同的初步证明,若事后#方在进一步查验或生产使用时发现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依然可以采取索赔、退货或主张差异补足等措施。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7.1、需方提供的任何图纸,样品及其所载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完整的归属需方所有,供方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任何开发成果亦归属于需方所有,但需方向供方采购该等产品的期限内,供方免费试用。
7.2、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自行独立开发的或由其他途径获取的任何技术、设计,需方有权要求排他性独占使用该技术、设计。
7.3、无论产品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何方所有,供方均保证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异议,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提供的,需方负责。涉及需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的,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他人传授、透漏、协助开发或供货,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4、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二十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滥用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掌握或了解 (略) 所有的或者熟知的第三方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八、反商业贿赂条款:
供 (略) 或个人名义向需方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被视为侵害需方的利益。供方对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并有权 (略) 以合同总金额或订单总价款10%违约追偿,同时需方有权停止支付到期应付款,并保留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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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询价单号 | RA#-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8 15:32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8 15:32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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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纸 | pet 亮白 80mm*50mm | 无 | 10 | 卷 | 2025-01-06 | |
# | 洗衣机水龙头 | 4分 | 无 | 24 | 个 | 2025-01-16 | |
# | 碳带 | 110mm*60mm树脂基碳带 | 无 | 4 | 个 | 2025-01-06 | |
# | 工业插头座 | STN-0352,63A | 无 | 2 | 个 | 2025-01-16 | |
# | 防冻液 | 18千克/桶 | 无 | 90 | 千克 | 2025-01-01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略) (略) 虎山镇222省道00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四、产品包装、包装回收、磅差及计算方法等:
4.1、包装标准:符合产品出厂检测规范及需方认可。
4.2、包装物的供应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4.3、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由供方负责。
4.4、磅差及计算方法:不超过约定范围的±3‰,以需方过磅为准,磅差超3‰,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式:
供方交付产品时,应当接受需方就产品状况的外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包装,数量,外观是否完好等项目,且该检验结果不视为需方的正式验收。货物质量按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验收, 需方收到货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在15日内向供方提出,供 (略) 理。如需方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自需方因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之日起10日内,供方无法解决该货物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供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承担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用于赔偿需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补足。供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产品保证书或品质证明提供给需方。
六、产品不 (略) 理方法:
6.1、批量或全部退货-指本次进货产品全部或不合格部分退回供方。若经确认采购标的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将已收入的本批次产品退回,供方在收到需方出具的退货通知后一周内需将产品 (略) 自提运回,否则需方有 (略) 理并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且供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向需方支付仓库占用费,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供方放弃产品,需方有权按废 (略) 理)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6.2、让步接收(特采)-指因需方生产急需,且供方保证产品质量不影响需方最终产品性能、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及安全性,需方可决定临时采用本批次进货的部分或全部产品,特采使用不代表需方认可供方产品合格,需方可在总货款中扣除5-20%,因需方对特采使用产品进行修整、加工而发生的人工费用,应由供方承担。因特采使用导致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6.3、由于供方的产品特点,需方在外观检验入库时无法检查出缺陷的,但在需方生产使用过程中缺陷被发现,则供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需方已使用在其他零件上并造成该零件损坏和丧失原正常功能的,供方可按该零件的成本价进行损失赔偿。
6.4、需方在查验无误后签署送货验收单。当交付时间迟延、交付的产品规格、数量、产品完好状况与约定不符之时,需方可拒绝接收。上述需方签署的送货验收单,作为供方履行合同的初步证明,若事后#方在进一步查验或生产使用时发现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依然可以采取索赔、退货或主张差异补足等措施。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7.1、需方提供的任何图纸,样品及其所载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完整的归属需方所有,供方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任何开发成果亦归属于需方所有,但需方向供方采购该等产品的期限内,供方免费试用。
7.2、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自行独立开发的或由其他途径获取的任何技术、设计,需方有权要求排他性独占使用该技术、设计。
7.3、无论产品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何方所有,供方均保证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异议,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提供的,需方负责。涉及需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的,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他人传授、透漏、协助开发或供货,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4、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二十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滥用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掌握或了解 (略) 所有的或者熟知的第三方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八、反商业贿赂条款:
供 (略) 或个人名义向需方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被视为侵害需方的利益。供方对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并有权 (略) 以合同总金额或订单总价款10%违约追偿,同时需方有权停止支付到期应付款,并保留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产品包装、包装回收、磅差及计算方法等:
4.1、包装标准:符合产品出厂检测规范及需方认可。
4.2、包装物的供应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4.3、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由供方负责。
4.4、磅差及计算方法:不超过约定范围的±3‰,以需方过磅为准,磅差超3‰,超出部分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式:
供方交付产品时,应当接受需方就产品状况的外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包装,数量,外观是否完好等项目,且该检验结果不视为需方的正式验收。货物质量按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验收, 需方收到货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在15日内向供方提出,供 (略) 理。如需方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认可。自需方因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之日起10日内,供方无法解决该货物质量问题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供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承担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用于赔偿需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补足。供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产品保证书或品质证明提供给需方。
六、产品不 (略) 理方法:
6.1、批量或全部退货-指本次进货产品全部或不合格部分退回供方。若经确认采购标的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将已收入的本批次产品退回,供方在收到需方出具的退货通知后一周内需将产品 (略) 自提运回,否则需方有 (略) 理并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且供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向需方支付仓库占用费,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供方放弃产品,需方有权按废 (略) 理)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6.2、让步接收(特采)-指因需方生产急需,且供方保证产品质量不影响需方最终产品性能、机械设备使用寿命及安全性,需方可决定临时采用本批次进货的部分或全部产品,特采使用不代表需方认可供方产品合格,需方可在总货款中扣除5-20%,因需方对特采使用产品进行修整、加工而发生的人工费用,应由供方承担。因特采使用导致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6.3、由于供方的产品特点,需方在外观检验入库时无法检查出缺陷的,但在需方生产使用过程中缺陷被发现,则供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需方已使用在其他零件上并造成该零件损坏和丧失原正常功能的,供方可按该零件的成本价进行损失赔偿。
6.4、需方在查验无误后签署送货验收单。当交付时间迟延、交付的产品规格、数量、产品完好状况与约定不符之时,需方可拒绝接收。上述需方签署的送货验收单,作为供方履行合同的初步证明,若事后#方在进一步查验或生产使用时发现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依然可以采取索赔、退货或主张差异补足等措施。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7.1、需方提供的任何图纸,样品及其所载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完整的归属需方所有,供方在此基础上所做的任何开发成果亦归属于需方所有,但需方向供方采购该等产品的期限内,供方免费试用。
7.2、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自行独立开发的或由其他途径获取的任何技术、设计,需方有权要求排他性独占使用该技术、设计。
7.3、无论产品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何方所有,供方均保证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异议,供方承担全部责任。需方提供的,需方负责。涉及需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的,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他人传授、透漏、协助开发或供货,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7.4、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二十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滥用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掌握或了解 (略) 所有的或者熟知的第三方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八、反商业贿赂条款:
供 (略) 或个人名义向需方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被视为侵害需方的利益。供方对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并有权 (略) 以合同总金额或订单总价款10%违约追偿,同时需方有权停止支付到期应付款,并保留追究供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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