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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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2-18 16:39 【字号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中标通知书
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
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 (略) 填报单位 乔泰 (略)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项 (略) 域 辽宁省· (略) · (略) 建设地点 (略)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略) 水利勘 (略) 杨祎 正高级工程师 * *.*元 30日历天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91.6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略) 水利勘 (略) (略) 勘 (略) 沈阳金程万隆 (略)
项目负责人 杨祎 武义强 郭乃山
注册资格 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1.62 87.82 83.6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略) 水利勘 (略) (略) 勘 (略) 沈阳金程万隆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中润(辽宁) (略) 22.其他;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正文纸张方向不满足招标文件暗标的要求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 (略) :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刘可心 签于 2024/12/18 15:15:04
张建 签于 2024/12/18 13:15:41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2-18 16:39 【字号 我要打印】 阅读次数:次

中标通知书
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大辛垃圾场配套设施-固化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
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 (略) 填报单位 乔泰 (略)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项 (略) 域 辽宁省· (略) · (略) 建设地点 (略)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略) 水利勘 (略) 杨祎 正高级工程师 * *.*元 30日历天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91.62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略) 水利勘 (略) (略) 勘 (略) 沈阳金程万隆 (略)
项目负责人 杨祎 武义强 郭乃山
注册资格 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合格, (略) 级及以上政府评审通过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91.62 87.82 83.6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略) 水利勘 (略) (略) 勘 (略) 沈阳金程万隆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中润(辽宁) (略) 22.其他;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正文纸张方向不满足招标文件暗标的要求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 (略) :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刘可心 签于 2024/12/18 15:15:04
张建 签于 2024/12/18 13: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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