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规 (略) (联合体: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建设科技大厦8楼(联合体:中国(安徽)自由贸 (略) (略) 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11楼白茆科创中心41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5.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 依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详细规划单元,规划总面积约142.83平方公里,实现 (略) 城镇开发边界(126.40平方公里)内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 |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先国、施其宏、(略)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8号、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7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主任、陈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信息:
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规 (略) (联合体: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建设科技大厦8楼(联合体:中国(安徽)自由贸 (略) (略) 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11楼白茆科创中心41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5.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 依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详细规划单元,规划总面积约142.83平方公里,实现 (略) 城镇开发边界(126.40平方公里)内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 |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先国、施其宏、(略)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8号、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7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主任、陈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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