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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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规 (略) (联合体: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建设科技大厦8楼(联合体:中国(安徽)自由贸 (略) (略) 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11楼白茆科创中心41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5.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依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详细规划单元,规划总面积约142.83平方公里,实现 (略) 城镇开发边界(126.40平方公里)内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先国、施其宏、(略)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8号、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7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主任、陈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宣城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规 (略) (联合体: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建设科技大厦8楼(联合体:中国(安徽)自由贸 (略) (略) 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11楼白茆科创中心41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评审报价:(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5.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略) 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

依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详细规划单元,规划总面积约142.83平方公里,实现 (略) 城镇开发边界(126.40平方公里)内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包括的: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划目的、规划对象、服务需求、报价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且均完全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先国、施其宏、(略)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自然资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8号、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7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 (略) 12栋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主任、陈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自然资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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