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59秒
本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招标项目编号:0613-(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略) | (略)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
2 | (略) | (略)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天 |
3 | 上海 (略) | 378.(略)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略) | / | / |
2 | (略) | / | / |
3 | 上海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略) | 响应 |
2 | (略) | 响应 |
3 | 上海 (略) | 响应 |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hbid.com,原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
一、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份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 (略) 理;
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制造商或集成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存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19号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21-(略)
电子邮件:*@*omac.intra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人:胡思松、蒋梦婷、顾一鸣
电话:021-(略)
电子邮件:*@*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59秒
本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招标项目编号:0613-(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基于5G的飞机协同制造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分布式块存储、分布式对象存储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略) | (略)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
2 | (略) | (略)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天 |
3 | 上海 (略) | 378.(略)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略) | / | / |
2 | (略) | / | / |
3 | 上海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略) | 响应 |
2 | (略) | 响应 |
3 | 上海 (略) | 响应 |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hbid.com,原件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
一、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份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 (略) 理;
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制造商或集成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存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19号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21-(略)
电子邮件:*@*omac.intra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人:胡思松、蒋梦婷、顾一鸣
电话:021-(略)
电子邮件:*@*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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