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镜湖区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100
二、项目名称: (略) 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达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452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 (略) 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工程监理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及质量满足国家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国庆、罗心虎、郭文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3投标单位业绩:
8.3. (略) 2021-2022年房屋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通信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8.3.2 (略) 综合生产用房装修监理服务
8.3.3 (略) 综合生产用房装修监理服务项目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略)。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文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 号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略)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100
二、项目名称: (略) 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博达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452号
成交金额:(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 (略) 社会足球场地维修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工程监理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及质量满足国家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服务标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国庆、罗心虎、郭文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3投标单位业绩:
8.3. (略) 2021-2022年房屋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通信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8.3.2 (略) 综合生产用房装修监理服务
8.3.3 (略) 综合生产用房装修监理服务项目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略)。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文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 号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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