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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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S-*FJ-*
一、招标概况
浠水经 (略) 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承包(EPC)浠水经 (略) 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承包(EPC)于2024年11月25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7日在浠水2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上宸 (略) 中国铁建 (略) (略) 、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略) 、湖北海业 (略)
投标报价
(元)
* *.00 *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冯 云 黄悦 陈兴弟
证书名称 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津*4 闽*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497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浠水县经 (略) (略) 1号A栋2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浠水县住房和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147 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发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18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S-*FJ-*
一、招标概况
浠水经 (略) 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承包(EPC)浠水经 (略) 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承包(EPC)于2024年11月25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7日在浠水2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上宸 (略) 中国铁建 (略) (略) 、 (略) 政工程中南 (略) (略) 、湖北海业 (略)
投标报价
(元)
* *.00 *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合格,设计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冯 云 黄悦 陈兴弟
证书名称 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津*4 闽*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497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浠水县经 (略) (略) 1号A栋2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浠水县住房和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 147 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发 (略)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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