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银川市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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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银川市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 (略) (略) 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交建管函〔2024〕1号)要求,我局依据《宁夏回 (略) 公路 (略) 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交规发〔2021〕5号)有关规定,完成了202 (略) 公路 (略) 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审核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提供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反映材料请于2024年2月3日 (略) (略) ,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泰康街8号

邮编:(略)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951-(略)

1.202 (略) 建设与养护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 (略) 建设与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略) (略)

2024年1月19日



按照《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 (略) (略) 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交建管函〔2024〕1号)要求,我局依据《宁夏回 (略) 公路 (略) 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交规发〔2021〕5号)有关规定,完成了202 (略) 公路 (略) 场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审核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提供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反映材料请于2024年2月3日 (略) (略) ,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泰康街8号

邮编:(略)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951-(略)

1.202 (略) 建设与养护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 (略) 建设与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略) (略)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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