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经营性公墓衡山生态文化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墓碑采购安装中标结果公告
霍山县经营性公墓衡山生态文化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墓碑采购安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BSCG-2024-156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经营性公墓(衡山生态文化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墓碑采购安装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略)
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桐庐县钟山乡中一村
中标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小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红黑双拼墓碑、鼓式墓碑(黑)、大象款式墓碑等 品牌:国锋、国锋、国锋等 规格型号:AL-001A(恩泽01)、AL-002B(恩泽02)、(略)(恩泽03)等 数量:20套、12套、10套等 单价:6603元/套、7066元/套、8435元/套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本玉、王清年、程爱荣、陈思团、李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费金额(略).7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2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6楼,联系电话:0564-(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霍山 (略)
地 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牛角冲村杜家畈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64-(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方式:0564-(略)
3.监督部门:
名 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0564-(略)
九、附件
无
霍山 (略)
安徽大 (略)
2024年12月19日
一、项目编号:DBSCG-2024-156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经营性公墓(衡山生态文化陵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墓碑采购安装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略)
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桐庐县钟山乡中一村
中标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小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红黑双拼墓碑、鼓式墓碑(黑)、大象款式墓碑等 品牌:国锋、国锋、国锋等 规格型号:AL-001A(恩泽01)、AL-002B(恩泽02)、(略)(恩泽03)等 数量:20套、12套、10套等 单价:6603元/套、7066元/套、8435元/套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本玉、王清年、程爱荣、陈思团、李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收费金额(略).7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2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6楼,联系电话:0564-(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招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霍山 (略)
地 址: (略) 霍山县衡山镇牛角冲村杜家畈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64-(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方式:0564-(略)
3.监督部门:
名 称:安徽霍山国有资产 (略) 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0564-(略)
九、附件
无
霍山 (略)
安徽大 (略)
2024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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