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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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SNZX-G2024-0172 二、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略) (略) 朝 (略) 卫生服务中心 #845 (略) (略) 27号 93.80分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

服务范围: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中标金额:#元/年。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若服务期内, (略) 搬迁则项目终止,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学校按医务室实际运行时间结算剩余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风、陈晓红、吴琼、杨昆、蔡青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30%计算,招标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

单位地址: (略) (略) 3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SNZX-G2024-0172 二、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略) (略) 朝 (略) 卫生服务中心 #845 (略) (略) 27号 93.80分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

服务范围: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托管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中标金额:#元/年。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若服务期内, (略) 搬迁则项目终止,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学校按医务室实际运行时间结算剩余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风、陈晓红、吴琼、杨昆、蔡青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30%计算,招标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开放大学( (略) (略) )

单位地址: (略) (略) 3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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