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信息
合同编号 HT_BADL*-A
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1-01 00:00:00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公告内容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拟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 (略) 康悦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4年11月1日签署了《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于2024年12月10日签署了《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内容进行变更,并达成以下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第3.2点“每个食堂帮厨各1名,共7名;每个食堂保洁员各1名,共7名”;现更改为“七家食堂帮厨共用5名;七家食堂保洁员共用5名”。
2.原合同第四条第4.1点约定的服务费经补充协议一变更为“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本协议生效后,按月结算。*方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费完税发票,*方每月自收到*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服务费。同时双方确认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月¥*(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费用标准进行支付,2025年1月1日至原合同服务期满每月按照人民币¥*.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进行支付。”现更改为“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小写¥*.60元。本协议生效后,按月结算。*方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费完税发票,*方每月自收到*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服务费。同时双方确认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月¥*(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费用标准进行支付,2025年1月1日至原合同服务期满每月按照人民币¥*.96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进行支付”。
3.本协议签订后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至原合同服务期满为止。
4.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补充协议一约定执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均无约定的,按原合同执行。
6.本协议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条款以原合同及原协议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需调整项目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西乡街 (略) 12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略) 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公告信息
合同编号 HT_BADL*-A
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1-01 00:00:00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公告内容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拟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 (略) 康悦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4年11月1日签署了《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于2024年12月10日签署了《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内容进行变更,并达成以下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第3.2点“每个食堂帮厨各1名,共7名;每个食堂保洁员各1名,共7名”;现更改为“七家食堂帮厨共用5名;七家食堂保洁员共用5名”。
2.原合同第四条第4.1点约定的服务费经补充协议一变更为“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本协议生效后,按月结算。*方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费完税发票,*方每月自收到*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服务费。同时双方确认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月¥*(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费用标准进行支付,2025年1月1日至原合同服务期满每月按照人民币¥*.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进行支付。”现更改为“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小写¥*.60元。本协议生效后,按月结算。*方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服务费完税发票,*方每月自收到*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服务费。同时双方确认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每月¥*(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费用标准进行支付,2025年1月1日至原合同服务期满每月按照人民币¥*.96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进行支付”。
3.本协议签订后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至原合同服务期满为止。
4.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补充协议一约定执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均无约定的,按原合同执行。
6.本协议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条款以原合同及原协议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需调整项目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略)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西乡街 (略) 12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略) 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